第361章 革新(1 / 2)

这肯定是和太祖皇帝商量好了的!

文华殿内的这些官员这么想着,便纷纷躬身静听皇帝的决断。

只听崇祯皇帝严肃了脸,对他们说道:“大明开国已有两百七十五年,当初制定《大明律》时和的情况和如今已经大不相同,因此,朕决定,按照如今之情况要重修《大明律》,关于礼制这一块,也在重新修订范围之内!”

不管是什么朝代,除了主体上的一些律法规定之外,一些细节上的律法,肯定是随着时间的变动,需要做出改变的。

就《大明律》来说,共分30卷,篇目有名例一卷,包括五刑、十恶、八议以及吏律二卷、户律七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共460条。

从吴元年十月,也就是朱元璋还没登基称帝的时候,就命令左丞相李善长﹑御史中丞刘基等议定律令,一共经历了三次大的修改,才最后定稿完成的。

由于明太祖严禁嗣君“变乱成法”,因此《大明律》定稿之后﹐终明之世未再修订。

确实有变通之处,则发布诏令或制定条例,辅律而行。比如弘治十三年(1500)制定《问刑条例》二百七十九条。嘉靖二十九年(1550)重修,增内三百七十六条﹔万历十三年(1585)又重修,增内三百八十二条。此后律﹑例并行。

而如今,崇祯皇帝不是说要发布诏令或制定条例,而是直接说修改《大明律》,这说明什么,说明这肯定是获得太祖皇帝的首肯,才会这么说的!

换句话说,崇祯皇帝和天上的太祖皇帝能沟通,这是又一个证据了!也难怪自从太祖皇帝显灵之后,崇祯皇帝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这么想着,贺逢圣等人,皆是没有异议,齐声回应:“臣等遵旨!”

看着底下群臣,崇祯皇帝严肃地说道:“太祖皇帝曾有言,法贵简当,使人易晓。若条绪繁多,或一事两端,可轻可重,吏得因缘为奸,非法意也。夫网密则水无大鱼,法密则国无全民,卿等悉心参究,日具刑名条目以上,吾亲酌议焉。故此次重修《大明律》,亦要按太祖皇帝这个意思来做,明白么?”

这是太祖皇帝的训导,谁敢违背!

因此,在崇祯皇帝说完之后,贺逢圣等人,又是没有异议,齐声回应:“臣等遵旨!”

随后,崇祯皇帝点了在场的内阁成员,并六部九卿以及司礼监共同参与重修《大明律》。

在点了重修《大明律》的人员名单之后,崇祯皇帝又严肃地交代道:“卿等重修,皆要以太祖皇帝意思为基础,朕在此,再补充一二,卿等执行!”

贺逢圣是大明首辅,自然被崇祯皇帝点为律令总裁官,也就是总负责人,听到皇帝这话,便立刻代表其他人躬身领旨。

崇祯皇帝就看着他说道:“其一,太祖皇帝曾有言,法贵简当,使人易晓。因此,律法并朝廷公文等要加句读,详细句读规则,朕随后给卿,以后按朕所给的执行!”

古代的文章,私下里可能会有断句,就是使用句读,但是,一般给别人看的,都是不加句读的。而这,被古代读书人认为是一种基本能力,是识别一个人学识水平,从而造成文字的传播困难,体现读书人身份。

对此,在看多了刘伟超给过去的文章书籍之后,崇祯皇帝深以为然,觉得后世的那套标点符号非常好,使得文章更简单易读,利于传播。

特别是以后要学科学学识,必须要让这些学识更能传播,那标点符号就更是少不了。因此,趁着这个机会,他便提出了要加句读的要求。

使人易晓的原则,是朱元璋在律法这一块上提出来的,谁也没法反对。

“微臣领旨!”贺逢圣听了,也没有异议,当即领旨。

崇祯皇帝还没完,又接着说道:“除保留罪人贱籍之外,其他贱籍,包括乐户、惰民、丐户、世仆、伴当、疍户等,一律除籍,开豁为民,编入正户。”

这些贱籍的废除,在原本的历史上,是满清的雍正帝废除的。但在这个位面,既然刘伟超能影响崇祯皇帝,又刚好崇祯皇帝要借这个机会修改《大明律》,他自然是提了出来,从大明要团结一切要团结的人,对外扩张的角度,给崇祯皇帝洗脑,而不是从什么人权角度,因此,要做全球球长,千古一帝的崇祯皇帝,就立刻认可了刘伟超的提议,借着这个机会提出了废除大部分贱籍的决定。

这个贱籍,主要是历史遗留,明朝开国的时候也依旧保留了,还有一部分,是成祖皇帝给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