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是这么认为的。
他也的确是倾向于理性和科学的,这一点母庸置疑。
即便他父母都是清教徒,他也一直倡导清教徒精神,但实际上他和牛顿差毬不多,都是内心反三位一体的“唯一神论”、或者叫“泛自然神论”的信徒。当然这年月谁反三位一体谁违法,历史上直到西门子造出来发电机的年月,英国才从法律上宣告反三位一体的人无罪。
不过,也正因为他倾向于理性和科学,但经济学这东西毕竟是个新兴玩意儿,故而这年月越是信的人,越容易一知半解,产生错误的想法。
富兰克林看国富论2.0,觉得好有道理。
但实际上,这种有道理,遇到具体问题的时候,往往就容易以为一知半解,而导致无法想到更深层次的内容。
富兰克林去了爱尔兰,看到了爱尔兰因为英国重商主义政策的摧残而导致的衰败,所以他相信只有搞自由贸易就都好了。
他觉得,北美现在的情况,完全受困于英国的重商主义政策,所以只要英美都搞自由贸易,那么以北美现在的情况,一定会蓬勃发展。
然而,事实只怕并非如此。
经济学,是混沌的,变量实在太多。
此时在英国重商主义体系下、以及之前百余年英国海军优势航海条例、以及关税问题在英国查的严在北美查得松的环境下,北美此时搞自由贸易的“优势”,能否延续到这个旧体系被破坏之后的环境中呢?
过去的条件改变了,那么过去的优势还会是今后的优势吗?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以新英格兰的朗姆酒酿酒业为例。
现在,新英格兰地区对于33年的《糖税法》,肯定不满,因为他们觉得,这样一来他们酿朗姆酒的成本就增加了。
所以,如果没有《糖税法》,那么他们的日子一定过得美滋滋。
问题就在于,这么想,明显是个刻舟求剑的想法。
把过去的条件,只改变一个,然后得出一个结论。
但,事物是普遍联系的。
过去的条件,只改变一个,实际上会导致更多的变量发生变化。
比如,都知道三角贸易赚钱。
而新英格兰的朗姆酒,也正是靠着三角贸易发展起来的。
只考虑《糖税法》这一个变量,似乎只要取缔蜜糖法,那么他们的朗姆酒竞争力就会继续保持优势。
但是。
因为洋流、季风等气候因素,“正规”的、或者叫“规范”的三角贸易,是三角形的。
从欧洲,装载布匹葡萄酒等,前往西非,换取奴隶,这叫【出程】。
从西非满载着奴隶,前往加勒比海糖岛、北美南部种植园等,卖掉奴隶,换钱、换原材料,这叫【中程】。
从北美满载着原材料、或者中美洲南美洲金银,前往欧洲卖掉,再换手工业品,这叫【归程】。
这种“规范”的三角贸易,全程都有季风和洋流相助,可谓是全程最为合理的路线。
而新英格兰地区的朗姆酒,在大范畴内,属于“三角贸易”。
但,他不是“规范”的三角贸易。
因为,他的路线,能也只能是在波士顿装满朗姆酒,去西非卖掉换奴隶,把奴隶运到法国糖岛卖了奴隶换便宜的糖蜜,再把糖蜜运到新英格兰继续酿酒。
只考虑一个变量,不考虑事物是普遍联系的,那么很容易机械地、刻舟求剑地得出一个结论:只要取缔了《糖蜜法》,那么新英格兰的朗姆酒的优势就继续扩大。
实际上,这是个严重错误的想法。
并且是教科书般的机械、刻舟求剑式的思维方式——和历史上郑克塽战败之后,去琉球的中国商人携带了超量货物结果卖不出去,是一种思维模式。
因为,首先要确定一点,朗姆酒是啥高科技产业吗?
不是。
法国人不搓朗姆酒的原因,是因为法国要保护本国的百万葡萄工;普鲁士不搓朗姆酒的原因,是普鲁士的容克庄园种不了甘蔗只能种土豆子,所以普鲁士只能搓山芋烧、地瓜烧。
那么,这种非高科技的产业,比的无非就是原材料成本、人力成本。
那么,英国本土的朗姆酒产业,在三角贸易中不如新英格兰地区的原因是什么?
很简单,因为……英国在本土查税、查走私,可比在北美查税查走私,严的多、也方面的多。
历史上,新英格兰朗姆酒产业的崩溃,源于更严格的、取缔北美陪审团审判、和海关吃皇粮之后的新糖税法。
那么,问题来了,难道西非不要朗姆酒了?
显然,不是的,仍然要。
那么新英格兰的朗姆酒产业崩溃,本质上就是“因为严查走私,导致的原材料成本上升,使得他们丧失了价格优势,在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
所以,法国不搓朗姆酒、普鲁士也不搓朗姆酒、俄国更不可能搓、荷兰的制造业早在五十年前就完了、西班牙的手工业更是一言难尽……
而西非,又不是不要朗姆酒了。
那么,谁抢了新英格兰的份额?
显然,是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
因为之前,是英国这边逃税成本大,所以导致原材料成本比新英格兰高。
而新糖税法后,英国本土的原材料成本,和新英格兰地区拉平了,而英国本土的劳动力价格,可比新英格兰地区低得多。
同时,走“规范”的三角贸易航线,航运成本更低、资本周转周期更短、资本盈利率更高。
于是,新糖税法一出,缉私稍微严格,海关稍加努力,新英格兰的朗姆酒产业直接暴死。
那么,现在的情况也是一样。
如果,真的搞自由贸易了、真的英国本土也取消了糖税,那么新英格兰的朗姆酒产业,怎么可能争的过英国本土?
也即是说,新英格兰人的朗姆酒商人,都认为,他们的成功,源于这个原因、那么原因、更加努力、更有天赋……等等、等等。
而实际上,他们的成功,源于英国本土查税查的严、北美查税等于不存在,导致英国本土的糖蜜,要比新英格兰地区的价格更高。
仅此而已。
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
屁股坐在哪,一定不要脑臀分离。
走私贩子的屁股坐在哪?
走私贩子,一定要明白一件事——本国之重商主义、关税保护,才是有利于走私贩子的。
走私贩子,一定会反对自由贸易。
因走私而导致的原材料成本高于正常纳税地,也一定要反对自由贸易。
自己的优势明明是走私贩子、逃避关税导致成本更低的那批人,却以为是关税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这就是典型的脑臀分离。
不知道自己真正的优势,却把因为别人交税而自己不交税导致的优势,理解为自己更努力、更有天赋……这就是非常可笑的。
而说刻舟求剑,就是这么回事。
还是那句话,33年的《糖蜜法》,北美根本吊毛的税都收不上来,反倒是英国那边缉私的厉害因为毕竟本土,那么33年在北美有名无实、但在英国却名副其实的《糖蜜法》,到底是有利于新英格兰的朗姆酒产业?还是有害于新英格兰的朗姆酒产业?
而如今,大顺这边,高喊着“自由贸易”。
刘玉这边借英国人的嘴,拿出来了《国富论2.0》。
而刘玉是读老马的书的,老马说过,垦殖殖民地的痼疾之一,就是短期内无法做到劳动与生产资料的分离,使得工资劳动者数量少、价格高。发展资本主义,在人口达到一定阈值之前,是非常艰难的。
而英国,已经通过圈地运动,完成了生产资料和劳动的分离。
真搞自由贸易,北美是搞不过英国的。
这是大道理上的问题。
具体到小道理、具体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