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皮特并不是先知,所以他也不可能知道工业革命之类的东西,也不知道英国在1790年前后开始爆发式增长、拉开个世界各国差距的根本性力量。
但他终究是个有战略眼光的人,拥有一种战略上的敏锐嗅觉,并且相信英国的未来在商业和贸易上,而且非常理解殖民地经济的逻辑。
虽然其实他赌错了,或者说迫于现实和传统的认知, 把未来仍旧赌在了蔗糖、烟草、和纽芬兰的鳕鱼上——以史为鉴到刻舟求剑的程度,自然知道,鳕鱼、蔗糖、烟草,是过去百余年欧洲经济贸易的发动机。
以史为鉴的目的,是知兴替、明盛衰。
皮特和辉格党与托利党都不同,英国是個很注重传统的国家,但传统本身是可以自己伪造的, 并且宣称这是传统的。
辉格党和托利党对于“传统”这个的定义,都忙于去论证, 传统到底是君主制还是议会制。
形成这样一个死循环:
因为我们的传统——所以我们现在强盛——如果我们想要保持强盛——就要继续巩固传统。
最终,这个问题,只能演变成“传统”到底是啥之争。
因为这样的死循环,所以谁是胜利者,谁就能定义传统;而不是谁真的遵循传统,谁就获胜。
托利党说,传统是君主制,并举例甲乙丙丁;辉格党说,传统是内阁与自由,并举例子午卯酉。
皮特并不尊重这种自我定义的传统,他要是尊重传统,他就不可能顶着“大平民”的旗号, 去搞反对派从而获得威望。
从历史中, 皮特看清楚了英国这几年发达起来的真正原因, 破除了英国此时对于自己为啥发达了而不知的普遍焦虑。
只不过因为他不是先知, 所以无法预判工业革命,但却凭借对史书的理解和总结, 靠着一种敏锐的天赋提出了全球殖民地战略, 为今后英国纺织业革命的爆发提供了基础。
英国纺织业的发展,到底靠的是什么?
是传统?
是民族性?
是自由的贸易?
这些此时在伦敦叫声最烈的东西,只是解释现状的一种回答。
而实际上,脉络是很清晰的。
1647年,八十年战争结束,西班牙解除对荷兰的贸易禁运。
荷兰处在莱茵河入海口,北连波罗的海、南接法国、沿着莱茵河向内是莱茵河流域的运河水路。
什么地理位置,能敌得过大河入海口这样的地理优势?
1651年,独栽者克伦威尔发现搞这种自由贸易,英国扛不住了,于是出台了《航海条例》。
1654年,疯狂造舰的护国公,暴打荷兰,自由贸易争不过,那就武力解决,荷兰战败。
1666年,出台《埋葬法案》。死了之后, 必须用呢绒布包裹埋葬, 任何不用羊毛呢绒布包裹埋葬的,罚款15两白银,且此呢绒必须由本国生产。此法案一直持续到1814年,成为1666年到1814年研究英国家族、家谱的重要一环,因为所有人死后都必须在治安官那登记,后世伪造家谱,拿着当初的登记簿一看,连个羊毛呢绒的“寿衣”都穿不起,登记为“naked”,显然那就不是绅士。
有一说一,大顺这边之前历朝历代的封建王朝,确实不是什么好玩意儿,但也没离谱到死了之后买棺材板也得硬性规定必须买哪里哪里的。
除了理想化的《管子》里面有这种思维和明确办法外,其余的很少见,而且也确实很少实践。
1699年,出台《爱尔兰羊毛法》,爱尔兰禁止出口呢绒、所有呢绒制品由英格兰提供,招致了爱尔兰特色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爱尔兰人拒绝穿呢绒,选择穿亚麻布。
1701年,东方棉布被东印度公司向英国倾销,各地的纺织业者、羊毛商人、圈地养羊的圈地贵族,都很不满,爆发了反抗运动和烧毁东方棉布运动,第一次棉布禁止令出台。
1721年,第二次出台。
1725年,兰开夏的棉花纺织业开始有所发展,但因为技术不足,是以纺出来的棉纱,只能做经线,不能做纬线。
这是西欧棉纺织业的开端,为什么会出现在兰开夏?因为……兰开夏的气候比较湿润,使得纺织成的棉纱不容易断,想要学此的法国怎么也搓不成,因为法国的气候比起兰开夏更加干旱。
1733年,兰开夏等地的棉纺织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依旧无法竞争过东方棉布。于是,《曼彻斯特法案》出台:英语词汇的特殊性,纯棉布是calicoes,是非传统的;曼彻斯特、兰开夏的布,是fustian,是传统的。这也是为什么刘钰可以搞专门出口的低端混纺布走私的原因,正规松江布是calicoes、他用羊毛亚麻等搓进去的出口布是fustian。
至今为止,也就是靠着《航海条例》、《棉布禁令》、《裹尸布法》等等,从生到死的一整套法案,把本国的纺织业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