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朱寿那副样子就心烦,无羡将他的身子扳过去,当目光落在他背上刚刚开始收口的伤口上时,她不得不承认:
她真的不舍得下狠手……
算了,她大人有大量,不跟一个伤患计较。将帕子浸湿,搅成半干,小心翼翼地避开他的伤口,替他将身子擦拭干净,换了药,穿上了干净的衣物,问道,“晚上想吃什么?”
朱寿双眼一亮,“小无羡这是要给我烧吃的吗?”
无羡点点头,“光禄寺的饭菜太油腻了,口味又重,不利于你伤口愈合。”
提到吃食,朱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想吃燕窝。”那个奚淼逢人就拿着无羡给他炖的燕窝得瑟,他也要尝尝!
无羡不知道朱寿心里打的小九九,只是单从药理出发,觉得燕窝有助于伤口的愈合,便问张永道,“宫里有燕窝吗?”
张永赶忙应道,“有!”
圣上都开尊口了,就算没有,也得有啊!
“豹房有个小厨房,老奴这就着人给美人收拾起来。”
“美人?”无羡对自己的新称谓莫名得很,一脸疑惑地望向张永。
张永解释道,“您在圣上的宫里寝殿过了一夜,总得有个身份。不然,圣上不就真成了强抢民女吗?”
说得似乎有些道理,可是问题是……
朱寿不是一直在有意无意地抹黑自己,他会在意多个“强抢民女”的黑锅吗?
而且,她有了位份之后,再想出宫怕是难上加难了。
算了,明天的事就交给明天头疼去吧,先替朱寿将伤养好了再说。
中午吃得太油腻,晚上自然是越清淡越好,不如弄个燕窝粥,再加上鱼蓉和火腿提味。
张永早对光禄寺准备的膳食嫌弃不已,对做饭的事最是积极,“刚进贡了鲥鱼,老奴这就去讨要来几条来!”
无羡讶然,“鲥鱼不是江南的吗?”可与京师远隔千里之遥,“宫里也能吃到?”
张永得意道,“八百里加急,从南京运来的。”
以马驹的速度,即便八百里加急,这鱼也得臭了,“吃食还是得选新鲜的,品种什么的倒在其次,不如就用鲫鱼吧!”
“会不会太寻常了些?”
“太祖不是提倡勤俭吗?再说,鲫鱼用来养身子,最合适不过了。若是吃了死鱼,反而对身子不利。”
凡是对朱寿有利的,张永自然鼎力支持,“老奴这就去办!”一定挑几条最活蹦乱跳的回来!
洗燕窝是个麻烦活,无羡做起了甩手掌柜,直接交给马哲来处理,而她只负责掌勺。
将米粥熬至七分熟时,先加切好的火腿丝入味,快出锅时再加入炖好的燕窝和鱼蓉。
再弄了一道蔬菜菌菇汤,有荤、有素、有菌菇,看似简单,但是营养搭配齐全。
朱寿抬眸瞥了眼燕窝粥,“怎么不是星空燕窝?”
“那是当点心吃的,又吃不饱。”
“可你给奚淼做的,就是星空燕窝,听闻美如星河,璀璨夺目。”
为何轮到他时,就成了普通的燕窝粥?
明显区别对待,他很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