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图孟克看得清楚,狼王的人带的都是弓弩,箭身比起射他的那支羽箭,要短小得多,不可能是她的人做的。
难道是他军中的人下的黑手?
也不对,草原上的人崇尚武力,怎会做出打断比试的事情?
他正蹙眉沉思着,只听“呜轧”一声,嘹亮高亢的号角声,穿破了重重浓雾。音色带着铜乐特有的铿锵之感,与鞑靼骑兵所用的兽角大不相同。
那是明军的号角!
呜轧!——
呜轧!——
号角一声接着一声,从四面八方传来,隐隐形成了一个包围的趋势,只有东侧尚存了一个缺口。
马上的少年对着巴图孟克,焦急地喊了一声“爷爷”。
巴图孟克无奈地望了狼王一眼,见她的人已经火速围成了一个战圈,竖好了盾牌,架好了弓弩,做好了死战的准备。
这块硬骨头,一时半会儿怕是啃不下来了。他们的援军立刻将至,多拖上一刻,对他的情势反而不利。
他不再恋战,退了回去,翻身上马,对无羡道,“狼王,只要你愿意投靠在我的麾下,草原任你驰骋——我等着你!”
说完,他勒马转身,带着手下,向着还未收拢的东侧突围而去。
无羡拿出狗箫吹了两下,随即也在村民的带领下,向着涧子村退去,在村口时遇上了等候她的胡勒根等人。
“主子,您没事吧?”
无羡摇了摇头,问道,“刚才的号角声,是你们吹的吗?”
“一开始不是我们吹的,我和狗蛋听到时,应和了一声。”胡勒根答道。
“撤回来多少人?”无羡又问。
“一百二十四人,四人遇难,九人负伤,村名全活着,仅有两人受了轻伤。”
村民可是向导,没有他们,无法在迷雾中辨别方向,所以,是队伍重要的保护对象。
“带着负伤的兄弟和村民,回到乡绅的宅子疗伤。援军应该立刻就能到了,未免意外,让村名将火都烧起来,若是敌兵再次进发,绝不手软。”
胡勒根刚要领命退去,便听见马蹄声声自浓雾内传来,影影绰绰的,像是有不少人马。
一行人就近隐蔽入村民的家中,炸药包全准备好了,灶头上的热水也烧了起来。
在一百多支火铳的瞄准下,一队人马从迷雾中走来,进入了村子。
他们的身上穿的不是皮袄,而是甲胄。
他们是明兵!
援军终于到了!!
无羡放下了手中的武器,打开门,像是一只撒欢的兔子,冲了出去,兴奋地喊道,“爹!——”
“诶!”李霸笑眯着眼,勒马而下,将她抱了一个满怀,真想同她小时候那般,将她高高地举起来啊!
无羡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地检查了李霸一圈,目光落在他左臂缠着的绷带上,“爹,您没事吧?”
“你爹我是谁啊,那可是出名的飞将军,万军丛中过,片甲不沾身。就这点小伤,能有什么大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