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不凡在两百苗兵的护送之下离开了苗寨,往上游的巴郡而去,一路上大张旗鼓,不再隐匿行踪。如果人数少,自然是乘船比较便捷,但是如今身边多了两百苗兵,也只能步行走陆路了。
从临江县到上游巴郡的郡治——巴县,陆路的距离约有五百里,以苗兵的脚程来算,四五天左右应该能抵达了,若是日夜急行的话,两天两夜就能赶到了。
苗人自小生活在大山中,练就了一身攀山越岭的好本领,脚力好,脚程快,身手敏捷等,正是苗人的一大优点。苗人还有另一个优点,就是好养活,对食物和居住条件从不挑剔,无论是野果野菜,还是虫蚁鸟兽,但凡能填肚子的,他们都不会拒绝,树叶枯草往地上一铺就能安然入睡。
养活这样一支苗兵,成本自然是极划算的,不过凡事有好有坏,苗兵身上的缺点也有不少,才行军两天,高不凡便一个头两个大,亲兵队长高大河更是要抓狂了,要不是有阿庆兄妹,以及蒙眦这三个头人管束着,估计这些苗兵更要大闹天宫,无法无天了。
时值正午,烈日当空,秋老虎肆意地释放着热力,大家都热得汗流浃背,日前那场绵绵秋雨所带来的凉意已经荡然无存了,后世的重庆有着火炉城之称,没想到一千几百年前的这里也能这么热,估计是跟地形地势有关吧,四川盘地四面都是高山,围得死死的,的确不利于热量的散发。
高不凡手搭凉棚往前方眺望,隐约看到一座城廓的影子,便问身边的蒙眦道:“那里可就是涪陵县城了?”
蒙眦还没开口,阿庆已经抢先答道:“没错,我和阿妹去过很多次,不过那里的药贩子都是奸商,给的价钱很低,后来我们便不去那里卖药材了,攒起来运到下游的江陵,价钱能翻七八倍之多,一些品相好的野参,甚至能翻十几倍!”
提起这些黑了心的药材商贩,阿庆还是禁不住咬牙切齿。
高不凡前世乘船游过三峡,也去过重庆市区,但是却没到过涪陵,之所以知道这个名字,还是因为这里的榨菜很出名。
“天气炎热,大家休息半个时辰,喝点水歇一歇脚,再一口气赶到涪陵城吧。”高不凡吩咐道。
命令一下,众苗兵立即呼啦一声散开了,有的找了有树荫的地方席地而躺,有的跑到路边掏出家伙便哗啦啦地放水,有的在草丛中疯狂地翻找蛇虫鼠蚁,还有的东张西望,渐行渐远,也不知在打什么主意。新笔趣阁
高大河眼见蒙眦等人不在,便将一只水囊递给了高不凡,神色怏怏地低声道:“齐王殿下,咱们真不该让这些苗兵来护送的。”
高不凡明知故问道:“为何?”
高大河皱着浓眉说:“齐王您也看到了,苗兵纪律散慢,行军扎营总是乱哄哄的,毫无章法,而且……还不讲卫生,到处拉撒,居然还有跑到人家屋檐下拉屎的。这就算了,那些家伙还小偷小摸,特爱占小便宜,昨天咱们不是路过一处集镇吗?好这伙,看到什么都顺,包子档的包子、咸鱼铺的咸鱼、布庄里的布匹,甚至连人家门口用来喂狗的破陶碗都给摸走了,再这样下去,齐王您的名声只怕得被这帮家伙败光了,到时如何说服巴郡太守萧瑀投靠咱们?要不还是打发他们回去吧。”
高不凡略沉吟了片刻才道:“苗人自小生活在大山里,少了法律和规矩的约束,并不是骨子里就是这样的人,你看阿庆、阿妸和蒙眦就不会这样,因为他们经常在汉人生活的地方行走,懂规矩守规矩,所以给这些苗兵一点时间去适应吧,本王已经跟阿庆他们聊过了,相信他们会约束好族人的。”
高大河闻言只好点了点头道:“好吧。”
半个时辰过去了,高不凡下令重新出发,结果这些苗兵拖拖拉拉的,花了近半炷香才集结好,一点人数还少了俩,都是白苗的人。
这下阿庆和阿妸脸上都有点挂不住了,前者神色狰狞,扯开喉咙大呼这两名苗兵的名字。
片刻之后,只见这两名苗兵慌里慌张地从远处跑回来,其中一人还倒拎着一只老母鸡,跑得汗流浃背的,高不凡见状不禁大皱其眉。
“你们两个死哪去了?”阿庆不由分说,上前就是各踹一脚,将两名苗兵踹翻在地。
这两名苗兵从地上爬起来,耷拉着脑袋不敢吭声,阿妸冷冷地质问道:“鸡哪来的?”
其中一名苗兵往来的方向指了指道:“是我们在那边草丛里抓到的野鸡。”说完便把那只母鸡递给阿妸,一脸的讨好。
“还……捡到一个蛋。”另一名苗兵犹豫着从兜里摸出一只鸡蛋。
高大河嘀咕道:“这只母鸡可不像是野鸡,说不定是人家养的。”
话音刚下,便见一老农扛着粪叉从远处跑来,一边气愤地大骂:“天杀的偷鸡贼,快把老子的鸡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