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为电影写歌(1 / 2)

10天时间为整部电影配乐,林铭自认为做不到,而且对方也不可能给他完整的10天时间,毕竟电影后期制作的时候,如何把配乐巧妙地放进去也需要时间。

林铭让福伯转告文依依,他可以试试,但是创作不应该被限制,一切等他看完电影再说,有灵感就写,没灵感就算。

作为回报嘛,文依依要放弃打扰林雪瑶学习的想法,后面也不能再拿这事来要挟他。

好在文依依也不是那么死板的人,没有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除了找林铭帮忙之外,她还请了其他几位经常为电影配乐的大师来帮忙。

于是,双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达成了最终的约定。

林铭一方在一周之内至少要拿出一首歌曲来,不然约定就作废。

而文依依一方也得履行约定,不得轻易去打扰林雪瑶的学习,不然大不了一拍两散,逼急了走人就是。

文依依也知道任何事情都得有个度,同样的招数不能够反复使用,否则就是在侮辱对方的智商了。

达成约定之后,林铭要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电影,文依依那边发来的电影。

在看电影之前,林铭完全不知道这是部怎样的电影,所以脑海里也不存在什么灵感之类的。

直到电影的名字出来,霍元甲三个大字非常显眼的映入眼帘,一下子让林铭想起了周董那首非常知名的歌曲,名字也叫霍元甲。

说起来,当初周杰伦为李连杰主演的电影《霍元甲》写这首歌的时候,分文未取,原因也很简单,李连杰一直被周杰伦视为偶像。

为偶像写歌,当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是同时压力也很大就是了。

不过最终能够圆与偶像合作的梦,一切都是值得的。

其实在《霍元甲》这首歌曲背后还有一个隐藏的小故事,如果对周杰伦非常熟悉的人肯定知道,这首歌几乎就是照搬周杰伦的另一首歌《蓝色风暴》。

据说当时《蓝色风暴》这首歌是为了百事可乐而写的广告主题曲,里面加入了大量的西方元素,导致在国内并未受到太多关注。

周杰伦心里不服气,觉得这么吊的编曲,没道理不火,于是到了写《霍元甲》这首歌的时候,就延续了《蓝色风暴》,除了词曲编曲阵容是一样的,编曲中电吉他的部分,以及歌曲的段落结构,也都是完全一样的。

不过相比《蓝色风暴》,《霍元甲》还是做了一定的修改,加入了大量的民族乐器,歌词也尽量贴近中国人,而且副歌部分加入了非常具有洗脑效果和记忆点的歌词,诸如“霍霍霍霍霍霍霍霍,霍家拳的套路招式灵活”、“活活活活活活活活,活着生命就该完整度过”。

保证你听完一遍之后,脑子里肯定会记住副歌就是了。

最终《霍元甲》的大火也证明了周杰伦的眼光,侧面说明了《蓝色风暴》是有可能成为一首艺术上和商业上都能取得非常不错的成绩的作品。

也算是了了周董内心的一大遗憾。

虽然想到了这首歌,但是林铭并没有轻举妄动,电影的故事内容他还是要看一看的。

万一是个同名的人,电影情节与他所想的相差甚远,他看都没看就把歌交了,到时岂不是很尴尬。

看完电影之后,林铭放心了,总的来说,电影的剧情与他脑海里所想的差距并不大,用这首歌足以交差了。

不过电影里的一段情节倒是让他想起了另一首歌,那段情节是这样的:霍元甲用三节棍打败了一个对手。

虽然是三节棍,但是林铭脑海里第一个浮现的却是《双节棍》这首歌。

没错,还是周杰伦的歌,只不过名字变成了《双节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