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斯开湾的游鱼很好钓,四条杆下水,有两条已经有了咬钩,亮白的浮标沉在水底,洛林却没有起杆的意思。
白耳朵就是个吃货,钓一条,吃一条,这会儿已经吃了一条狗鳕和一条小小的沙丁鱼,如果接着起杆,小家伙怕是会撑得走不动道,对肠胃不好。
这样百无聊赖地等到第三根杆沉标,洛林终于听见一道脚步声。
来的人是海娜。
虽然海娜走路素来没有声音,但她身后跟了诺雅,自然就跟出了声音。
诺雅把自己洗干净了,素素白白的小手,干干净净的小脸,卷发梢上还有没甩干的水珠,在月光下晶莹剔透,为头发的主人平添出几分妩媚,总算有了些罗姆女人的味道。
洛林冲诺雅招了招手。
诺雅走上甲板,咬着唇站到洛林身后。
“在船上习惯么?”
“虽然是第一次出海,但罗姆人天生能适应所有的代步工具,这是祖先给我们的恩赐。”诺雅小声回答。
“不晕船就好。”洛林把白耳朵拎起来,塞回到诺雅手里,“女巫和黑猫才是良配,小家伙总赖着我,害得鱼都脱钩了。”
“喵呜!”小家伙不满地抱怨一声,往诺雅肩上一踩,一溜烟就窜进了底舱。
洛林哑然失笑,站起身起出一条硕大的金枪鱼,黑背白腹,青色纵纹,少说有三十来斤,在甲板上拼命扑腾,拍打出啪啪地响声。
海娜一刀挑在它的鳃盖,把它挑起来,丢进水桶,随后归刀入鞘,靠着洛林的位置坐下。
“你准备用渔叉炮?”
“有备无患,得看他们来多少人。”
海娜点点头:“你觉得他们什么时候会来?”
“今晚?或是明晚?”洛林笑着穿上鱼饵,重架好杆,“罗姆人是陆地的流浪儿,想从海上的流浪儿手里抢人,他们既不敢耽搁太久,也不敢明目张胆。”
“应该是今晚。”诺雅突然插嘴说,“阿方索夫人随时可能说服子爵,如果没有命运水晶球,表姐们做不了占卜,会被赶走的。”
“原来今晚就能见分晓了……”洛林意味莫名地看着平静地海面,“诺雅,你的水晶球能借我看一下么?”
“诶?”
“如果跟罗姆人的风俗有冲突……”
“不是,只是大部分人会对巫卜的工具敬而远之,所以……”诺雅结结巴巴地说着,赶紧从布袋里掏出水晶球,双手捧着,递到洛林手里。
洛林郑重地接过来。
水晶球很沉,重量约有五六斤,却只有橙子大小,堪堪一握。
洛林高举着它凑近月亮,透过月光,看到外表光华的深紫色球体中有密密麻麻的发丝纹。
这些纹的分布很奇特,在球体中组成或宽或窄,或薄或厚的阻光带。
光线透过剔透的球体,变得浓淡不均,球中的月亮会荡漾,就像是水中倒影将碎未碎时的模样。
洛林心下了然,知道诺雅的巫术果然如他先前所想,是某种利用光影的意识催眠……
想来罗姆萨拉部几代人都穷极了智慧去琢磨如何利用命运水晶球当中的天然发丝,如果换一个球去施法,她们的巫术效果也必定会大打折扣。
也就是说,命运水晶球是罗姆萨拉部巫术不可替代的组成部件。
洛林咂巴一下嘴,郑重地把水晶球交还给诺雅。
他看到皮尔斯端着餐盘在艉舱招手,就说:“去吃饭吧。吃饱了,好熬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