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快活林照常营业,一晚上没睡好的花姑子,顶着一脸倦容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刚刚结束晨练的江婉,瞧见她这副模样,忍不住笑着调侃道:“怎么?换个地方就睡不踏实了吗?”
花姑子气哼哼道:“你昨晚叫的那么销魂,我能睡好才叫怪了。”
江婉便道:“是你自己要住隔壁的,好听吗?是不是听得你心痒痒啊?”
花姑子回击道:“老娘什么场面没见过,就你们这样的又算得了什么。”
江婉得意道:“但是吃不到的滋味可不好受,还有啊,睡眠不好很影响皮肤的哟,相公他体力又特别好,你怕是天天晚上都睡不着了。”
这意思很明显,就是想赶人嘛,花姑子哪里能听不出来,然而越是这样,花姑子偏偏就要住在这里。
她从事特殊行业这么多年了,脸面早就练的比城墙还厚,心说,你能吃掉浩然,那是你跟在他身边的时间长,换我我也行。
江婉呢,倒不是接受不了李道有别的女人,因为这事拦是没法子去拦的,她也明白,就算李道不出去沾花惹草,还是有很多女人拼命的想要靠过来。
没办法,自家男人的魅力就是这么大,她有时觉得骄傲,毕竟,这可是我男人。
但有时侯心里也会觉得怪不舒服,没有哪个女人喜欢跟别人去分享自己的男人,可这又是没办法的事情。
只要李道的第一个女人是她,其他的就无所谓了,可是这个“无所谓”是有底线的。
不管是小白,孟晚晴,还是洪家的几个姐妹,哪怕是那个叫赵轩然的也好,都可以接受,却独独不能接受花姑子。
因为江婉看不起她,对,没有错,就是对她从事的那个行业看不起,就是歧视,没有别的意思。
花姑子懒的跟她斗嘴,更不想得罪她这个“正房”,说了几句有的没的,便转开了话题,寻问起这苦水街左近有没有适合的铺子。
江婉以为她今天就要搬走,便“好心”的给她指了几个不错的地方,还答应说,今天会跟她一起去瞧瞧,看看有没有合意的。
李道从正堂屋出来,招呼吴有德,将新写好的稿子送到梅式书局,并且还嘱咐,一定要亲自交到梅凤娟的手里。
没办法,原本早就该交稿了,而且“报纸”也早就该发行了,但问题是“改编”的难度实在太大。
既要符合原著所表达的精神,还要完美的贴合这个世界,而且又要参加一些自己的私货,让整个故事变得更加何理。
他来来回回的修改了好几次,都不满意,看过初稿的梅凤娟已经催促了很多回了,“报纸”的版面都已经排版好了,就等着发行呢。
可是直到今天,李道才把前五回“改编”完成,现在还在琢磨着,后面该怎么去“编”呢。
写小说,真不是是个人都能干了的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