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了,那李浩然除了喜怒无常吓了自己一跳之外,其他各方面都挺好,不管是模样还是手段,真真也是相当厉害的。
若非用那“神眼”瞧出了他的一些根底,串联猜想后,才知道他要做什么,赵轩然知道,自己根本不可能堪破他的计划。
这个“夫君”,即便他没有大将军与他兄长做为靠山,他将来也会成为一个相当了不起的人。
赵轩然是这么认为的,她很喜欢自己未来的“夫君”,但又很怕他。
而这些言语,却点亮了众人的视眼,赵文秀发现了自己的盲点,是啊,给明堂找麻烦,投资谁不是投资?
飞龙死了,投资大枪,大枪不行了,那就找李浩然。
赵文秀沉声道:“很有道理,但问题是,我们已经在大枪这边投入了很多资源,若是再换李浩然的话,以前……”
“一百万金,足够弥补你们的损失了吧。”
如此说着,赵轩然让那侍者解开自己身上的束缚,从衣领里拿出几张金票,放在赵文秀的案几上,那是明堂的汇票。
赵文秀直接呆了,他们此次行动的经费,也才五十来万金,还得精打细算,这丫头怎么会这么有钱?
单柔沙瞧着这般场景,也是呆了很久,一百万金的金票随随便便的砸出来,估计那“妖人”见了会疯掉吧。
这大胸女会是他的妻子?这事怎么想都很不对劲啊,难怪他会如此谨慎。
赵轩然却不管那些,她此刻只知道想要讨好未来的“夫君”,证明自己很有用,以后少挨打。
然后,财大气粗的赵轩然,就这样折服所有人,成为这个小团体的首领。
李道又怎么可能想到,自己那所谓的“妻子”会这么有钱。
若是在起初,二人第一次会面时,赵轩然直接将一百万金的汇票砸在他的脸上,估计他也就只能极尽舔狗之能事了。
可惜身价五十多万金(加欠条),约等于百万的“李百万”,没有那前后眼,又哪里能够想到这些?
……
……
“驾!”
尘土飞卷间,已然身无分文的江婉,骑着流光也似的大白驼,正向着东边奔跑。
她的任务已经完成,每到一地,便化身黑袍黑伞小胡子,将李道一路行来,原本并不存在的痕迹补全。
这样一来,李浩然大闹三次会盟的事情便不再显得太过突兀,至少是有据可查,同样也能对其他人进行思维惯性的影响,不至于让他们联想到李太白的身上。
而这条路线,自然便是李浩然应该出现的合理路线,而并非李太白用了半个月时间,翻越大麓山余脉的那一条。
按理说,这本来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时间实在太短,短短的几天时间,一般人又怎么可能穿越三州之地,将这些痕迹补上呢?
可没办法,谁让有大白驼这个吉祥物存在呢,那是什么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