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让他们给灌醉,就算事先吃了老板你的‘解酒丸’,我也觉得脑袋晕晕的……唔,老板,你在做什么?”
房间里,李道皱着眉,手中拿着一颗如玉般的“眼珠”,烛光下,隐约可见,这“眼珠”伸出无数的血红触手,正牢牢的扎根在他的手指间,怎么都不愿意离开。
而李道面前的桌案上,还放着几袋子金铢,以及一摞金票……这是今天晚上的收成。
“唔,没什么的,只是研究一下这个怪东西……明天就是大枪会盟的日子,你要养精蓄锐,快去睡吧。”
洪七却是摇头,走到近前,瞧着沾连在李道手指间上的眼珠子,说道:“老板,这是‘神眼’吧?”
李道惊奇的看向他,随后点了点头,问道:“你认识?”
洪七嗯了一声道:“见过类似的东西,我大兄的左手,便是一只‘神手’,当年他去墟荒历练的时候,断了一只手。”
“一直都是独臂,后来在他晋升九品后,又去了一趟墟荒,从一尊‘无智神’的身上斩下一条臂膀,接在自己身上。”
“而且那只‘神手’与我家的功法还算契合,就算长时间带在身上也不会出现排斥,对大兄的帮助很大,比他原本的手还要好用。”
还能这样拼接?
李道把玩着那颗死活不愿意里开他的指间的“神眼”,从洪七的话语当中,他听出了很多信息,点了点头说道:
“以后倒是要看看你大兄的那只‘神手’是个什么样子,时间不早了,快去睡吧。”
洪七嗯了一声,用热毛巾擦了擦脸,摸了摸自己没有掉下来的大胡子,安心的去睡了。
相比于李道,洪七可是见过大世面的,别说一颗神眼,或是神手了,连“神尸”他都见过。
那具“神尸”就在明堂的藏宝楼里,完完整整,高达七丈余,是许多年前洪老祖从“神刀”林羽手里买回来的,花了足足五百万金。
明堂别的没有,就是钱多。
只不过那具“神尸”已经完全失去了“活性”,只能用以观摩,没有什么实用价值,但却相当具有收藏价值。
说起来也就是“神刀”林羽不识货,觉得那东西没什么用处,认为五百万金卖给洪老祖自己还占了老大的便宜。
他又哪里知道,若是将那具“神尸”拿到中都城去拍卖的话,少说也能卖到两千万金。
可明堂需要这两千万金吗?完全不需要!
明堂需要的是格调,是摆脱“暴发户”嘴脸的高贵品味,有什么能比在家里摆一尊“神尸”更能体现自身阶层的呢?
而且还是完整的,没有任何损坏,高达七丈余,没有半点活性的“神尸”,这玩意儿,就算是对那“万世门阀”的七大姓来说,也是相当稀罕的物件儿。
虽然有活性的“神尸”更具有实用价值,但谁敢把那玩意儿从神葬之地带出来?
别说七丈“神尸”了,就算弄出来一具正常人大小的“神尸”,那也是一场极大的灾难。
试想一下,一尊完全没有理智的神,出现在世间人间,那将会是怎样一种可怕的事情,千千万万的人都会因祂的暴乱而死。
也只有墟荒那种地方,才能压制住祂们的“神性”,将祂们彻底限制在那里出不来。
这样一来,失去了“神性”的祂们,即便是高品阶的武者也能对付,虽然很危险,说不定一个不小心就会把命丢了,但依旧有很多人趋之若鹜的去墟荒“捡破烂”。
毕竟,就算是“破烂”,那也是神留下来的破烂,也许用“盗墓”来形容更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