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的十月,卷沙镇的天气依旧炎热,或者说整个边陲之地,不管在任何时候都处于炎热的状态,这里没有四季变化,有的只有黄沙与炽热,亦或是鲜血与仇杀。
白珠牵着大白骆驼走入卷沙镇时,心中颇为感慨。
看看街道上的人来人往,看着酒食肆子里的食客们。一别两个多月,再回到这里,让她有种即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长长一声叹息后,喃喃念了句:“镇上的人好像变多了啊,比以前更繁华了。”
摇了摇头,向着白驼山庄的方向而去。
不多时,来到目的地,瞧着大门前那块歪歪扭扭写着“白驼山庄”四个大字的简陋牌匾,以及那简陋的篱笆墙,白珠的心里突然间升出了一股“回家”的暖意。
“老板,小初!我回来啦~!”
经历过墟荒的恐怖,能再次回到人间的感觉,真的很好。白珠脸上带着得意且又开心的笑容,牵着大白骆驼,迈着轻快的步子,走进大门。
屋门开了,不是正堂屋,而是左边的屋子,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憨厚的笑容充满了惊喜,叫道:“小白,你终于回来了!?”
白珠略略有些错愕:“阿七?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接着她像是反应过来,呵呵笑道:“你比我早回来也是正常,毕竟你只是进入墟荒八百里,而我就不一样了,我可是走了足足一千二百里噢。”
如此这般说着,她松开骆驼的缰绳,走过去轻轻的抱了抱洪七,感慨而又欣慰的说道:“回来真好,回来就好。”
洪七被她这轻轻一搂,搞的面红耳耻,心跳加快。
索性他也明白,这个拥抱只是代表着故友重逢的喜悦,并没有其他别的什么意思——虽然他真的想有点别的什么意思。
为了掩饰自己的心情,洪安生故作豪迈的哈哈大笑,道:“你走了不是一千二百里,而是一千四百里!哼哼,我就不一样了,我可是足足走了一千六百里哟。”
瞧着他那副嘚瑟的臭屁样子,白珠却是泛起了些许疑惑:“你在说什么啊?”
就在这时,右边的屋门也被打开了:“有什么可炫耀的,一千六百里很厉害吗?若不是黎大当家的,你还有命回来?白姐姐——”
小初欣喜的跑了过来,嘻嘻笑着牵住白珠的手。
洪安生则是尴尬的笑着挠了挠头。
白珠与小初聊了几句,便立刻注意到,随小初从右边屋子里出来的,还有一个穿着红白格子相间衣衫的艳丽女子。
这女子真的很美,眉目柔和,带着让人琢磨不定的温婉之色,胸膛鼓胀,腰肢纤细,香臀翘而圆润,双腿长而笔直。
更难得的是,在这边陲之地,她的皮肤竟然还那么水嫩,简直就是个祸水妖孽啊!
一向自认相貌出众的白珠,见到她后竟然有种心里发酸的感觉,脸上却笑着问道:“不知这位是?”
小初连忙介绍道:“这是主人老板的新伙计,来了一个多月了,叫做慕容秋荻。”
员工啊,也对,老板那么贪财……心里的酸劲儿突然间就没了,笑道:“你好,我曾经也是老板的伙计,出身渝州琼华剑派,名叫白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