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4章 永乐六年,北征之年(2 / 2)

兵部的人也附和。

朱棣于是问刑部那边,按照律法如何处置。

刑部尚书吕震出列,说按照刑法是很好处理,不过这是军务事情,还请陛下用军法处置,刑部无权过问此事。

这很圆滑。

一方面,刑部不掺和到这些事里面去,本来是规矩,另外一方面,也是督促朱棣用军法处置黄昏,而不是用大明律,看似柔和实则强势的阻止了朱棣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企图。

朱棣有苦说不出。

虽然不明白吕震为何要和黄昏过不去,但这些事在朝堂上司空见惯,或者说朱棣其实喜闻乐见——表明黄昏没有营党结私。

于是按照军法处置。

杖责三十,剥神机营中军指挥一职,罚薪俸一年。

这个处罚由五军都督府负责。

是以朱棣在后来特地在无人时问了一句五军都督府的高官之一,中军都督佥事、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李景隆,杖责三十打得死么。

这话就很有意思了。

摆明了这个差事要交给李景隆。

李景隆自小和朱棣关系亲近,哪能不知道朱棣的意思,况且他和黄昏关系也不错,闻言立即说打不死的,也就皮开肉绽,陛下放心。

其实要看情况。

如果落是朱高煦在五军都督府的人来差办这个事,别说三十的杖责,二十,就能让黄昏死翘翘,杖责这里面的门道深了去。

不过李景隆来办么,三十杖责下来,黄昏皮开肉绽是真,但六七日就能下床自由活动——绝对只是皮外伤。

朱棣放下心来,李景隆办事他放心。

退朝前,已经荣升后军都督府都督佥事的靳荣出列,弹劾,说:“臣有奏,去岁榆木川一事,宝庆公主之所以染恙,是以黄昏、徐辉祖等将领为首,不顾宝庆公主尚在危险处境的情况下,悍然出兵,致使宝庆公主承受双方兵锋交错的血腥画面所致,臣以为,此举是黄昏、徐辉祖等人目中无天家皇室所致,还请陛下给臣等一个说辞。”

这个弹劾理由看似很没有道理。

因为当下大明朝堂大概没人不了解朱棣,在当时的情况下,别说小宝庆在鞑靼手上,就算是徐皇后在鞑靼手上,朱棣这个钢铁直男也会毫不犹豫的下令出击。

女人、亲情永远大不过家国大义。

朱棣如此,满朝文武都是如此,大明儿郎尽如此。

所以徐辉祖的出击,毫无不妥。

但靳荣这么一弹劾,这就是明确的在逼朱棣表态坚决的支持这种事:万一在接下来的北征之中,出现皇室子弟被俘虏的情况下,大家可以毫无忌惮的出兵。

这其实有点让文臣不喜欢。

深远一点来说,这有点践踏君为臣纲,不过也说不了靳荣的不是。

朱棣也是这么想的。

没办法,只得说了一番“大气凛然”的话来为徐辉祖开脱——若是不为徐辉祖开脱,今年的北征战场上,如果真有皇室子弟被俘虏了,带兵的将领们就会很为难。

于北征不利。

毕竟今年是北征之年,要顺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