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正,敬礼!”
龙首原上的皇家猎场之中,两千名士兵整齐列队,在程咬金的带领下向李元喆行军礼。
士兵们队容整肃,动作整齐划一,精气神看起来也很足,要是其他的唐军将领看到这样的队伍一定会称赞一句强军!
可在李元喆看开,整齐排开的两千人怎么看怎么别扭——身穿唐代军服的士兵行后世的军礼,不别扭就怪了。
也许程咬金和这些士兵没觉得有什么,但在李元喆眼里就是很不合时宜了。
说实话,程咬金能在短短的的时间里把士兵训练到这种程度已经很不容易了,对士兵的训练的效果李元喆是满意的,即便是他自己也不会比程咬金做的更好,即便唐军以令行禁止而著称,他觉得自己能教好士兵队列就到头了,想要练出士兵的精气神基本没戏,他能做的就是给这支队伍提供强力的武器和充足的后勤。
第一步就是让这支队伍脱离冷兵器部队的影响,不只是武器,连军装也要改变,不只是因为画面违和,还因为作战的实际需要。
唐军的战衣铠甲看着威武,在冷兵器战场上,这些战衣铠甲无疑是非常有用的,可对于一支火器部队来说便显得有些累赘了。
火器部队靠的是远距离的杀伤而不是贴身的肉搏,而这些士兵面对是冷兵器部队,绝大多数时候敌人都近不了身,多余的防御能力完全没有必要,一身皮甲十几斤,一身铠甲甚至能有四五十斤重,作战的时候严重耗费了士兵的体力,也限制了单兵的负重,还会给后勤造成不小的压力,所以必须舍弃掉这些装备,换装后世的轻装军服。
程咬金听闻要去掉士兵的甲胄,立时反对道:“陛下,此事万万不可草率,臣仔细钻研过陛下赐予的兵书,其中的战法确实不需要笨重的甲胄,不过臣认为目前还没到时候。”
“说说你的理由。”
程咬金的练兵和战场经验丰富,既然他又不同的意见,李元喆自然要重视起来,他很清楚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特点,一味地套用后世的规则并不可取,适当的调整和改变才是最有效、最适合的做法。
程咬金说:“陛下,您赐给臣的那套《步兵火器操典》中有关于军卒着装的条例,臣也试过让军卒除去甲胄,效果确实很好,去掉甲胄后军卒越野十里的负重增加到三十斤,跑完全程的少用了两盏茶的时间,而且没了甲胄的束缚,军卒在做一些动作时确实要利落很多。但......”
“但个甚,有话直说,你程义贞什么时候学会卖关子了。”
“嘿嘿,臣这不是怕说错话吗?”
李元喆没好气道:“事情你都做了这会儿知道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