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张月此时的心,无疑已经乱了,又沉默了一会她便赶紧告辞:
“妈,这事我还真没想到,我得赶紧回去打探打探消息,看看村子里有没有什么风声,而且听说最近张三家好像要搬到大城市,打算把村里的房子卖了,我得去问问看。
妈,那我就先走了。
有空我再过来看你啊!
陈大爷,我先走了,再见啊!”
打完招呼,张月就匆匆走了。
而乔木则是拎着水果,同样跟小陈打了声招呼,慢悠悠回去了。
回去继续写接下来的小说。
并且纠结着,要不要再找两家杂志社,出版社投投稿,或者实在不行,先写点短篇啥的投给故事会之类的杂志,好歹先赚点回头钱。
她这都写了小半个月了,钱花了不少,一分回头钱还没看到呢。
就在乔木腾出手来,以一天一篇短篇故事的频率,写了三天短篇故事,并且顺带着,将三篇短篇故事全部都投给故事会杂志社之后。
神州出版社总算来了回应。
是寄过来了两份制式合同。
以及一个电话号码,希望能够跟乔木在电话里面聊,聊完之后再修改合同,确定是否签约之类的。
现在毕竟是九九年了,他们养老院这边再磕碜也不至于连一个电话都没有,所以乔木收到神州出版社的回复后,赶紧就拿着那份手机号码以及合同,去了他们养老院这边的工作人员办公室借了个电话。
按出版社给的号码拨了出去。
十几秒之后,乔木就跟那边联系上,并且开始交流起具体合作。
彼此间主要聊了一些有多少存稿,大概准备写多少字,以及愿意买断还是分成,买断是千字多少多少,分成的话,又是拿百分之几的版税之类的,大概就是这些内容。
实际上吧,这时候很多普通作者都是选择直接买断,特别是没名气的作者,只有一些有名气的,自信自身书应该能卖出去不少的人。
才会选择版税。
当然了,有些大神级的,那出版社可能会既给稿费,也给版税。
出版之前先给份稿费,千字多少稿费,然后卖过之后再给版税。
因为那种等级的作者,一般都是出版社求着他们把版权给他们。
让他们来印刷。
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的待遇有所区别,那是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乔木现在显然没啥名气。
人家出版社愿意给她选,即便只给百分之七的版税,那也算看得起她了,因为看不上的,或者说没信心的,出版社一般都不给版税。
都是直接买断。
千字十块八块的买断。
至于乔木她选择哪种方式签合同,那显然是版税啊,买断就只能赚一份钱,可选择版税的话,一版二版三版四版他都得给钱,就是她死了之后再出版,那也得给钱,至少五十年内,是必须得给版税的。
后面比例还能再继续协商。
她可不觉得自己会扑街。
所以选版税,很正常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