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鹿果然被尽数抓住,清点之下,二十五头马鹿,十六公,九母。
有呼雷豹在,这些被缚住的马鹿很快被驯服,一个个乖宝宝一样跟着木风他们一行往西而去。
这一幕再次看呆了长水、九竹等人,他们再看向木风的时候已经不是单纯的崇拜了,还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敬畏。
他们从未见过有人能这么快俘获猎物,还都是活捉的!
最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么多猎物此刻就这么乖乖地待在他们一行的队伍中,跟着他们一起走!
四人彼此面面相觑,既有庆幸,也有惊惧。
木风不去管四人反应,斜眼瞥着马鹿感叹世事无常。
他才放弃“追逐”马鹿骑军,结果这里就有一小群马鹿出现在自己去黑熊部的路上。
这是顺路顺风又顺手!
“这样一来,弄一支小股的马鹿骑军倒也不是不可能,毕竟论起冲撞的杀伤力,马鹿要比马匹强多了。”木风越想越觉得开心,“人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我看未必!”
随后木风一行人前后花了两天多的时间,终于到了黑熊部。
远远的,木风就见到黑熊部已经来了不少人。
“嗯?”木风眼里露出惊喜,“这个大忽悠是个人才啊,竟然还能找到这么多人来!”
“就是不知道这些人的部族又是怎么样的!”木风暗想。
这么想着,木风翻身下马,示意寒树背着东西跟上,远远地就开始喊:“老哥,老哥呢,老弟我来了!”
而后熊大跟熊二齐齐奔出部族,瞧见是木风,满脸喜色地迎了上来。
“大酋长,真的是您!”
木风哈哈大笑:“当然是我,这么长时间没有见到我老哥了,我来看看他!”
熊大笑得嘴都合不拢了,在他看来木风虽然是一部大酋长,但是为人和气,对他又的确没的说,又是送东西,又是在自家大酋长跟前说好话的。
熊二则似乎早就克服了心里惊惧,也笑脸相迎。
木风自然一眼瞧出端倪,这家伙估摸着是被大忽悠“敲打”过一番了,不然眼角处一丝丝的不自然也不会那么明显。
他浑不在意,只是嚷着叫道:“我老哥呢,我可得好好谢谢他!”
话音未落,一个声音大笑着也出来了:“哎呀,是我老弟来了吗,快来!”
木风十分热络地伸手去扶大忽悠,结果发现这家伙身上穿着不知从哪弄来的麻布衣裳,一脸得意。
“乖乖!”木风心底惊呼,“这老家伙够嘚瑟的,这么一个破部族他竟然舍得弄一块麻布衣裳回来穿!”
要知道,他这么一身麻布衣裳,足足需要花费几十上百张毛皮才能兑换得到。
基本上一件麻布衣裳可以等同于一罐甚至两罐盐巴,足够一个小部族省吃俭用的支撑三四个月了。
而且这种麻布衣裳是必须附近又廛市的部落才有的东西——而廛市上的部落一般来说也没有麻布,都是到了大部落才勉强能兑换得到的。
换句话说,麻布这东西基本上属于有价无市的。
当然,能穿上麻布衣服的都“非富即贵”,即便是在小部族,一般也会让其他部族的人心生羡慕,甚至联想到他能攀到的大部族关系而心生敬畏。
不成想,这老家伙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身麻布衣裳,看上去一副暴发户的姿态。
略作思索他就反应过来,肯定是这老家伙拿着自己给他的盐巴去兑换的。
不然就以黑熊部的德性哪来多余的毛皮去挥霍?
尤其是这老家伙迎向木风的时候一脸得意与兴奋,分明是要炫耀。
“嗯,看来这老家伙是飘了!”木风会意,忍住笑意,煞有介事地赞道,“哎呀,老哥,你这一身麻布衣服哪来的,也太轻便了!”
他这一句话说得极为大声,分明是在替这大忽悠告诉所有人:他穿了一件麻布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