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 只要她是大明子民,登记过籍贯,且证明自己有家庭,就可以和新的家庭一起落户在他们想落户的地方。
当然前提是他们想落户的村子还有落户名额,因为每个村子的落户名额都是有限的,而现在又有很多想要从县城迁回农村居住的人等着安排,所以名额可能比较紧。
肖翠又问他,和母亲还有弟弟一起移居,算不算一个家庭。
方志强就不明白了,工厂资料里显示肖翠的父亲还是在世的,于是便想问一下具体原因,但是肖翠不说,只是询问可不可以。
方志强便告诉小翠,说明律中对于家庭的定义是有夫妻关系才算是一个家庭,没有的话,就不能认定了,因为落户名额意味着一座房屋和一块土地,需要可以生产的劳动力进行生产,否则就没有意义了。
若是没有夫妻关系,就不能认定有可以耕种生产的劳动力,那么土地岂不是要荒废?
肖翠大为不满,与指导员争论,说她和母亲还有弟弟在一起也是一个家,为什么不能分田地分房屋?
方志强无奈,只能再三解释这是明律的规定,不是他可以更改的,她哪怕闹到县府、州府也是一样的,因为这不是他们可以改变的,肖翠继续闹也没有意义。
肖翠气急,又无可奈何。
“我爹和我娘虽然是夫妻,但是我从没感觉过那是一个家!”
丢下这句话,肖翠就跑走了,她没有就此放弃,一直都在寻求新的解决方案。
方志强大概也察觉出里头有什么内情,就告诉肖翠,他记错了,明律当中还规定了特殊条款。
战争刚刚结束不久的背景下,出现家人残缺也是很正常的,所以朝廷放宽落户条件,在家人残缺的情况下,只要家族成员中有十五岁以上男性劳动力,就可以视作一个家庭,可以拥有落户资格。
肖翠得知以后,沉默了。
她在当时刚刚十三岁,而她的弟弟,只有九岁,也就是说要等落户资格,还要再等六年。
肖翠觉得自己一天都不想多等,就问方志强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
方志强想了想,无奈告诉肖翠,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花钱购买县城内的房屋,由此迁居到县城内,成为城市居民。
这样的话,只要放弃原先的农村户籍就可以了。
不过这在方志强看来并不算是什么好主意。
因为此时此刻的莱芜县城还是比较“荒凉”的,而且也没有配套的土地和农业政策,进入县城定居意味着自负盈亏,没有土地保障。
不过也正因为此,农村内的落户资格因为绑定了土地、房屋、农具等等,需要落户者提供劳动力保障,而城市则没有这方面的顾虑。
当前这个社会阶段,城市都属于消费型城市,是上层社会的聚居地,官僚、地主士绅、富商等上等人居住在城市里,然后配套产生一些服务业和相关的服务人群。
他们构成了这个时代的市民阶层。
虽然平民依旧占据市民阶层的很大数量,但是他们之所以存在,主要就是因为这些上等人的存在,所以才会有他们。
他们依托于上等人的压迫和剥削产生的财富而生活在城市里,现在他们被扫灭了,被成阶级的消灭掉了,那么他们也就没有了服务对象,没有了赚钱的对象,没有了收入来源。
可以说有宋一代一个较为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就是建立在宋朝前所未有的高强度剥削和压迫之下。
正是宋朝对农民的压迫和剥削前所未有的严重,才会在生产力远不如近现代欧洲的时代出现一波城市化进程,进而诞生了最初的市民阶层和市民文化。
相当一部分市民是被迫诞生的,他们不是自愿成为市民的,宋朝根本不能保证提供足够多的城市岗位来养活这些失去土地的市民,相当多的市民的日子过的相当凄苦。
而现在,在某种意义上,苏咏霖开了历史的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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