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台词不是这样讲的吗,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
陈景旭跃跃欲试,这一次如果有时间,他想选择当兵。
“哥,是你想要上技校,还是妈让你上技校的,高中考不上吗?”陈景旭爬上铺上,很好奇这个问题。
“考砸了,数控是我想学的。”
“原来是这样。”
“哥,你在看什么?”
“故事会。”
“呃呃,我还以为你在学习呢,看什么故事会?”
“给一本你看。”
哥把一本故事会甩给陈景旭,故事会,没有站前写的小说都是以书刊,报纸,出版,故事会的形式进行的。
陈景旭清楚未来有很多火的一滩糊涂的小说,如果提前复制出来,那岂不是可以成就大神?
斗罗大陆,斗破苍穹,诛仙,将夜,仙逆,神墓,邪神传说,吞噬星空,坏蛋是怎样炼成的,等等等等~
整一部出来,陈景旭分分钟在未来的小说界封神啊!
可惜陈景旭只能记得大概,细微到每个段落他办不到啊。
没办法,他是人脑并非电脑,回来也没有携带几十个G的内存,所以陈景旭想要封神,他成疯神还差不多。
“旭哥旭哥。”
“乜事?”
“俾封信你,有人俾你情信哦。”
“是咩?”
陈景旭把故事会放一边,接过信,这是一封遗憾的信。
曾经的曾经他因为尴尬,把一封信撕毁了,导致成了青葱岁月的遗憾。
致陈景旭。
现在的你一定很忙吧,几次到你家找你都找不到你,跟你妹妹晓雨打听你,听说你上了广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哦,不准忘了我。
不知道我对你的感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爱?不过现在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你的影子已经深深的在我心里扎下了根,你知道吗?每次遇见你我的心总会跳的很厉害。我期待着你对我说话;期待着你对我微笑,仿佛你的言行带着一种神奇的魔力,总会让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满足,这大概就是爱吧,我常常这样想。
看到别的女孩依偎在男友身旁在公园里幸福的徜徉,我就会想有一天我们是不是也会像他们一样在这里谈天散步?那样的话我该是多么的幸福啊,我这样是不是很傻?
好几页纸。
陈景旭很认真的看完,最后一页,最下方,郑景碧留。
毫无疑问,这封情书是郑景碧写给他的:“要不要回呢?”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陈景旭不准备回了,因为根据剧情发展,郑景碧会拥有一个更好的生活。
而且陈景旭也没有办法承诺她什么,因为心里有人了。
还有一页啊。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就要争取:“陈景旭,我能做你女朋友吗?”
这才是情书里最后一段话,也是最重点的一句话。
我能做你女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