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颇有经验(1 / 2)

门阀赘婿 蜡笔疯叔 3337 字 2021-11-06

明天冯瑜就十五岁了,少女长得越发漂亮而越发有韵味,别人化妆都化不出她那样的美感。

由于她太过俊俏,苏御曾一度认为她患有“歌舞伎综合征”。而她的美不仅仅体现在容貌上,还有一种天生的媚意从骨子里散发出来。那抹韵味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强,不知天花板在哪里。

每每想起她在西耳房当试女的生活画面,都令苏御感到幸福。

小美人儿乖巧而又有些小调皮。在苏御面前,她温驯胆小,像一个坠入凡间的小天使。瞠目乞怜,泪光晶莹。让人不敢、不舍得对她发脾气,生怕把她吓个好歹。她从不主动却又十分迎合。只要苏御提出要求,她就好像变成另外一个人,一瞬间变成**旺盛的白狐。

离开苏御,她又经常与小丫鬟们斗嘴,据说也是不服输的小脾气呐。

前些时冯瑜仗着胆子让童玉带两颗铜铃铛给苏御,后来被苏御挂在两匹大骅的脖子上。从那以后,一旦苏御的车路过东大仓,都会在铜铃声中望见到小美人一路小跑凑到门口。歪着身子趴在大门后面,怯生生笑盈盈地看着她的相公。

看她那小模样,楚楚可怜而又幸福满满,看得苏御心里一阵暖又一阵酸。苏御总想着把她带回郡主府,安排到小西楼二楼的小屋里。

在郡主眼皮子底下不敢十分宠她,偶尔搂搂抱抱亲亲揉揉,也是令人感到愉悦的。

时机未到,办事不能急于求成,否则就是害了她。现在郡主把她与别的丫鬟区别对待。给她相对好一点的衣服,相对好的饮食,前几日还送了一套贴身衣物。这已经是郡主做出的巨大让步了。若此时让她大喝一壶醋,她非把那醋喷冯瑜脸上不可。

两位军阀头子宠出来的大城郡主,与这穷到卖女儿家庭出身的小丫鬟,身份天差地别。见到手握权柄的父兄张嘴就能要人命,耳濡目染,人命在郡主心里并不值钱。说视他们为蝼蚁,也不是很过分。

就好像唐灵儿那天在四公子府里说的:把黎氏留下来,其他的就不管了。

多么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可那是五条人命。

那五个人确实犯了错。在梁朝妾室殴打正室夫人,导致鼻梁骨折,这也确实是罪。但罪不至死。可在门阀之家,几位姑奶奶外加正室婆娘坐在一起商量商量,就可以逾越《大梁律》动用私行。

若不是苏御治好了钟离氏的鼻子,那几个人必死无疑。当唐宽看到爱妻的鼻子归位,他喜出望外,才答应苏御提出的“逐而不杀”的请求。还说为了家族经济考虑,把黎氏留下来。

可惜,即便唐宽答应,也没能把所有妾室都保住。也可以说,唐宽只是在给苏御面子放过一部分。但他保那帮妾室的决心并不强烈。

首犯张氏,在七老爷夫人和樊公妃的坚持下,被勒死。这名伺候相公二十年的女人,就这样含恨离世。让苏御好一阵痛心。

同时也感觉到,大家族不同于小家庭。在小家庭里,妾室得宠,便有可能把正室挤掉。可是在大家族里妾室想与正室斗法,难如登天。仅靠相公保护是不够的,家族一大群婆娘为了维护正室们不可侵犯的地位,也一定要她的命,以儆效尤。

苏御现在想做的,就是保护冯瑜这只小蝼蚁,还想把她带回家去。办这些事一定要小心翼翼,稳扎稳打。生怕一不小心,她就被身高千刃的郡主夫人踩没了。其中艰难可想而知。

不过老黄对他家少爷还是充满信心的,老黄说,从没见过比咱家少爷更稳,更有心劲儿的人了。咱家少爷想办什么事,水滴石穿也能打透磨盘。虽然少爷偶尔也发发驴脾气,但别忘了咱家少爷是条龙啊,龙怎么可能没有脾气。小嬛,你说对不对?

苏御带着一名药师路过东大仓,马车缓缓停下。这时东大仓里,一名身穿绿色锦缎内衬粉色小衣的锦衣婢一路小跑来到门口停下。迎头见到一名小太监跑过来,把手里一个包裹塞给冯瑜,随即小太监跳上车,赶车走了。

小美人把包裹藏在怀里,跑回主薄屋里。打开一看,是相公送自己的生日礼物。

小美人脸上挂着笑,一样一样分拣出来。挨个看了看,都不是什么名贵之物,却也让她十分感动。她心里清楚,自己身上不能有太值钱的物件,否则被郡主看到,一定会恼的,也一定会因此责备她的相公。

……

梁朝有好医生,接骨很是厉害。无需什么设备,只是用手捏一捏,按一按,他们就知道如何治疗。可是对于这歪鼻子,他们确是无有良方。

而这就给苏御展示来自另一个世界所学知识的时候了。曾经小秘书斗殴,打歪了鼻子。苏总带着小秘去治疗。颇有些经验。

给四公子夫人治病,就好像给曹玉簪侧切一样。一半靠知识,一半靠运气。可以说是一场赌博。不等到别人束手无策,苏御才不会站出来。

钟离氏的鼻子歪了,其实就是鼻中隔被打断,那是一段软骨。别的郎中用手去掰,当时能归位,可是钟离氏稍微紧紧鼻子,紧绷的小脸蛋就能把骨折的地方再掰断一次。来了七个郎中,钟离氏惨叫了好几次。

苏御见到她时,已经折磨得不成样子,而她也因为毁容而万念俱灰。

苏御没直接上手,而是先在钟离氏屋里制作棉条。苏御带着一群丫鬟,用棉布缝制小手指那般长短粗细的棉布口袋,然后把棉花塞进去。类似这样的面包条,缝了十几个,浸泡在高度白酒当中。值得一提的是,梁朝的酒度数都不是很高,也就是将就着用。

“嫂嫂,冒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