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十里以外?”
尼堪陷入的沉思,他貌似发现了一个战机。七八十里,对步兵来说就有一天左右的距离。也就是说贼兵的前锋和后队之间的空挡很大。这个距离,足够骑兵打一场运动歼灭战!
快速向潼关方向运动的是兴平军505团,他们的任务是要尽快赶到渭南潼关一线。将清军主力拖在那里,好为大军赶过来打会战做好准备。
本来这活是骑兵干的,可李侯爷看到贺老哥憔悴样的时候,就打消了这个想法。骑兵旅除了一个老团以外,剩下的两个团武器还是马刀哪,这些人估计遇到八旗兵就是送菜。也就是说只有一个团可以用,这个团是唯一的快速机动兵力,可不能随便派上战场。
车甲旅按道理来说也是机动兵力,结果这只部队在自己的地盘是一条龙,出了地盘似乎不比步兵快多少。糟糕的路况,导致车辆总是出问题。队伍里都有传言说车甲旅是修车队,让他们担当前锋同样不合适。
综合来看,只能让505团做先锋了。他们装备先进,行动迅速遇到大股敌军也不会吃亏,除了速度慢一点外没有缺点。
尼堪最终决定抓住这个战机,两千多贼军,想来是能够吃下的。只要打赢了这场首战,以后面对羊毛贼也会有点心理优势。
集结了两万骑兵,尼堪带着人快速奔向505团。对这场战役,他相当重视。一万人负责打阻击,一万人负责歼灭贼军。五比一的兵力配比,除非敌人是天神下凡!这要是再打不赢,八旗兵就会辽东打鱼去算了。
大战发起之后,尼堪觉得,八旗兵真的有去打鱼的危险。一万多骑兵,硬是攻不开在野外的两千多步兵的阵行,反倒让人家一步步反杀过来。大家装备的都是火枪,可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王爷,贼军后队的骑兵已与我军交上手,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他们的主力就赶过来了!要不撤军算了?”
“撤个屁军,把本王的盔甲拿来!本王今天要带头冲阵!晓令全军,不拿下眼前的贼兵,军法从事!”尼堪被打出了肝火,准备不惜一切代价,歼灭眼前的这股敌人。
“我说,王雷子,你打枪的时候能不能瞄准一点!这么准的枪,你硬是十几发没打中一个。你不要瞄人了,就瞄马,那个目标大一些。看见了没,那边冲过来的清狗穿的衣服那么艳,很好瞄,等他走近了,你瞄着他的马打。”505团的阵地上一个班长,正在指导手底下枪法最不准的兵怎么打枪。这一仗打的很轻松,士兵们都当成打靶训练了。作为班长,他实在是忍不了手下居然有士兵,到现在还没打中一个敌人。
砰的一声,战士扣动扳机,打出了子弹。
“你这么远就扣扳机!还打个毛线。”班长被这个笨兵气的不轻。
接着他看到马身上的清将,应声扑倒在马上,接着被马带着歪了的身体,横冲过来。
“王雷子,你这枪打的很准啊!好像干倒了清狗的一个大将。”
“班长,俺打的是马,结果子弹跑偏了,把人给打中了。”
命运就是这么神奇,清军的主帅敬谨亲王尼堪,在入陕第一战中阵亡了。而且还是被枪法最不准的士兵给撂翻的。
战后验伤,子弹正中心脏。估计中枪后,他就立马死了。王大雷因为这一枪,成了全军的英雄。每当别人夸赞他枪法打的准时候,他心里真想说一句:“我瞄的真不是人,而是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