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山,这一版的约法我看可以通过了!”新年工作开启以后,李振新主抓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临时约法的制定。不能再拖下去了,现在的制度太将就了。导致整个行政体系,在执政过程中不知所措。官员们一片茫然,像无根之萍。
“太好了,侯爷你真是大德之人,张某深感敬服。有了此法,大明中兴有望。”张同敞听到李振新同意了法案的内容,大出一口长气。为了起草这个约法,折腾了小半年时间,殊为不易。
法案主要分为三部分内容,军政府的性质、功能和结构,官员如何产生和晋升,百姓的义务和权力以及一些通用民事准则。
兴平军治下的各级军政机构由军政委员会统一领导,兴平军最高统领是李振新,基本上废除了科举制度和科举官僚群体的特权,张同敞有点无法接受,可最后互相妥协还是通过了这个法案。
主要内容基本上是在大明原有的制度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增减和删改。
军政府w员进行了分级,分为常设委员,协理委员和参赞委员。
常设委员中除了军z府部门的主官以外,还吸收了两个地方知府以及延川县知县进入。常设w员理论上由协理w员推举产生,设有总督w员一名和十四名常设w员。
协理w员则由所有的直属部门副官,以及地方知府及其副职和一些知县为主要组成人员,同时也吸收一定的社会人士进入。
参赞w员是协理w员的候补人员,有参会的权力和推举协理委员的权利权,同时对重大施政内容有参与的职权。
这些制度虽然是第一次正式提出,但大明以及前朝的制度中,其实还是能寻见踪影的。例如大明的各殿大学士,就和后世的某些制度有一定的相通之处。而很多地方上的督府大员,也都会在朝廷各部中挂衔。
新制度只是将这种比较模糊的概念,挑明了而已。
百姓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着重强调,实额认缴税赋是百姓应尽的义务,参军也是应尽的义务。尽了义务就可以参与到军z府体系的管理中,逃避义务的人将被彻底排除在体系之外,不履行义务就无法享受权益。
因为法令的公布,延川县城的大户,金家爆发了一场父子大战。
“爹,早就给你说不要逃税,你就是不听,现在好了咱们家三代人都别想着当官了,哪怕一个小吏都轮不到我们家!”金大郎非常气愤,老爹逃税的事已经被人检举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