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不就是钱么(1 / 2)

价格战一旦开始,就代表战争来到了尾声,也来到了真正你死我活的时候,谁都没有退路。

定要打至最后一兵一卒才能罢手。

现在双方都压了大批的货进去,每天都在赔钱。

好在凤城那边出了事,许多厂子为了变现,把货物按照极低的价格往外出。

因此,刘强对比陆天明,至少没有太大的劣势。

山都要烧没了,管你是不是熟人,只要能换钱就行。

“陆总,今天的货都送出去了。”

办公室,陆天明搓了搓脸,精神看起来不太好。

“嗯,还是老规矩,不管龙华那边怎么做,咱们的价格都压他们一成。”

“可是我们现在,已经是在赔钱了。”

“赔多少?”

“按照现在的情况,厂子最多还能维持一个月。陆总,不行咱们就撤吧,换个地方照样东山再起。存人失地,人地皆得;存地失人,人地皆失。这个蛋糕没那么大,不值啊。”

这位副总跟了他十几年了,倒是忠心耿耿,所提也是肺腑之言。

只是赌徒,是很难劝回来的。

有些事,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很简单,但是深陷其中,已经赌红了眼,就会忽视很多显而易见的东西。

“仗已经打到这个时候了,我不想退。刘强不过创业一年,底蕴还是太浅。我承认他是个人才,也让我感到了麻烦,如果把我们放在同一起跑线上,我绝不是他的对手。怪只怪,他生不逢时。”

陆天明揉了揉眼睛,继续说道:“帮我把车卖了吧,就算是折旧,也能值个十几万。”

“陆总,不要冲动啊。”

“我都已经这么难熬了,他肯定更加难熬,现在,就看谁能熬过谁了。就算是他是一只雄鹰,我也要熬死他。去吧。”

副总叹了口气,说道:“钱是你的,你说什么办我就怎么办。”

“有劳了。”

待到副总离开,空荡荡的办公室又只剩下了陆天明一个人。

他浑浊的双眼怔怔的看着桌面,喃喃道:“你······肯定也快撑不住了吧······”

············

“强哥,咱们快撑不住了。”

这一天,周仁找上了门。

“怎么?没钱了?”

“还有,不过早已经入不敷出,在这么持续下去,最多一个月,咱们也就扛不住了。”周仁盘算道,“实在不行,龙华那边就退一步吧,咱们还有九洲,忍两年,照样能出头的。”

在他看来,刘强现在完全就是在赌。

而且还是赌不赢的那种。

“我没那个时间。”刘强摇了摇头。

“不然,咱们跟陆天明和解,成立同城联盟怎么样?一起联手把其他大小商会吞了,他肯定也不好过,应该不会拒绝。”

“不,他肯定会拒绝。”

“为什么?”周仁不解。

“因为我不愿意。”刘强在蜡烛前,擦拭着一把钢刀。

“可是这么做,对咱们有什么好处呢?钱重要还是脸重要啊?”

“钱重要······脸更重要。”刘强顿了下,问道:“老周,你知道我发展至今,为了什么吗?”

“赚钱?”周仁答道。

“赚钱为了什么?”

“脸。”

“没错。”刘强表示肯定,“以前我没钱的时候,是个人就敢找我的麻烦,我不得不到处跟人赔笑,像妓院的戏子一样。我现在有钱了,还让我去赔笑,这个不好吧。”

“那您是要钱还是要脸?”

“我要说都要呢?”

“不成!”周仁摇了摇头。

“不成?”

“不成。”周仁很肯定,“现在没得选,咱们没有靠山,要么跪着赚钱,要么站着挨饿,您怎么选。”

刘强笑了笑,刀出鞘,一刀斩灭烛火。

“我就想站着,还把钱给赚了。”

见他如此坚定,周仁也无可奈何,身子一软,瘫坐在椅子上。

“行吧,反正都是你的钱,你说吧,怎么办?”

周仁知道,刘强一旦确定了的事,没有人能改变主意。

而他也同样知道,刘强要做的事,即便没有十成十的把握,也肯定会有相应的计策。

刘强从书架上拿出一本《刑法》来,恭敬的放到桌上。

“什么意思?”周仁愣了,“你想犯法?”

刘强不置可否:“所有赚钱的买卖,都写在了刑法上,哪个判的最重,哪个就最赚钱。”

周仁与其对视片刻,确认他不像开玩笑,郑重的问道:“那如果我说,我现在想退伙,你会杀我灭口吗?”

“怎么可能······”刘强笑道。

“那就好······”周仁松了口气。

“我会送你上路。”

“······你说让我怎么办,定当殚精竭虑死而后已!”周仁眨了眨眼。

“没有那么严重。”刘强笑着摇了摇头,随即往前凑了一些,小声道:“听过阳光工程吗?”

周仁当即瞪大了眼睛,瞳孔急缩,噌的一下站了起来,惊声道:“你疯啦!那是会死人的!”

“别紧张,你知道就好,先坐。”

刘强示意他冷静,随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的意思是,让你成立一个项目,按一年百分之四十的利息收取本金。”

“嗯······你做吗?你做的话我投钱。”

“别闹。”

“拜托,啥玩意儿一年百分之四十的利息,谁敢这么玩儿?”

“你敢啊。”刘强指着他说道,“这个项目可以走公司的名义,就算出了事也有公司承担。”

“可是······公司法人是我啊······”周仁苦着个脸,“不还是我进去吗?”

“放心,我怎么会让你进去呢,你听我把话说完。”

刘强清了清嗓子,详细的说了说他的计划。

其实也很简单,就是以高收益吸引投资,先拿到活动资金打败陆天明。

等公司渡过难关,再以项目不合法为由把钱退了,再给予一定补偿即可。

这种以高收益拉拢资金的公司,在几十年后都还很多,最大的能做到几十亿的资产。只是没有好的项目只是单纯的拿新人的钱补老人的坑。只要一直有新人加入,老人一天能拿到钱,这个事儿就不算犯法,也就没问题。

好多人也是明知有问题,但抱着侥幸心理,也就是所谓的赌徒心理,在赌自己不是那个倒霉蛋。

反正只要资金还能活动,就不会有人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