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世界上最大的牧场(2 / 2)

提到大海,张一联想到货轮沉没事件,三十多万瓶珍贵的红酒沉入七千多米的深海,让人心痛不矣!

“BOSS,”就在张一想入非非的时候,安琪打断他的思绪,道:“货运公司的赔款到帐了,六千万米元。”

“这是个好消息,把钱转给菲丽斯奶奶,前面已经转了1.4,这样刚好凑齐成整数2。”

能还一点是一点,钱留在手里只会让人失去赚钱动力。

“好的。”安琪应声离开。

之后张一逛到酿酒车间,陈华带着两个新农夫、马乔、本森,正在为完成五十万升的白酒酿造工作而努力。

现在本森和马乔过的春风得意,上次两人参于收购土地,各分得三十万米元奖金。

最近张一听说两人都买了跑车,非常风光。

“早上好BOSS,”马乔正驾驶一辆铲车收陇热气腾腾的糟簸,看到张一,喜形于色地大声打招呼。

“早上好。”张一笑呵呵地回应他。

“陈叔,大概还要多长时间可以把高粱用完?”

张一走到陈华身边,他正在用长勺品尝一勺浊酒。

放下勺子陈华思考一秒,回答道:“不超过两个月,可以在收割玉米之前,把这些原浆酒收藏入库。”

这是一个好的结果,打量着地上摆满的酒坛,张一好奇问,“这些大缸子哪来的?看着好眼熟?”

“哈哈...”陈华哈哈笑了起来,“这是从国内进口过来的,看上去像不像小时候院子里的水缸?”

张一狂点头,简直太像了。

陈华笑着解释道:“这些是从国内一个老牌厂家进口的,我小时候就用过他们生产的水缸。”

“难怪,看着好亲切。”

张一心情不错。

“这些粘土烧制的一百斤酒缸,最适合盛装原浆酒,只要三十米元一只,物美价廉,比米国货好用。”说话时陈华轻轻拍打着缸身,发出悦耳的回音声。

张一向他竖起大姆指,问,“这些酒也要库藏五到十年吗?”

对此,陈华也很无奈,解释道。

“现在度数有八十多度,需要时间自然降解到52度后才能饮用,兑水可行不通。”

张一挑了挑眉,理解手艺人对于传统的尊重,换他亲自上,肯定往里面兑水,库存蕴酿个一年半哉,直接上市销售...

不仅白酒需要长时间发酵,连朗姆酒也要库藏五到十年才能上市销售,这就很伤了。

农场除了啤酒,没有其他挣钱项目。

据尼可所言,不仅朗姆酒、葡萄酒、水果白兰地,这些都需要五年以上的时间库藏发酵。

她所会的,可以立即上架销售的,除了啤酒,只有伏特加是速成酒。

所以待白酒酿造完成,张一除了允诺尼可酿造混合水果白兰地,还允许她大批量酿造伏特加。

大部分伏特加都是采用谷物,比如大麦、小麦、黑麦、玉米酿造而成。

但是,伏特加在酿造原料上没有任何特殊的要求,所有能够进行发酵的原料都可以用来酿造伏特加。

包括葡萄、马铃薯、甘蔗。

它需要的只是酒精而已,所以越便宜的粮食越适合酿造伏特加,农场即将成熟的玉米,绝对是酿造首选。

用玉米酿造酒醪,蒸馏原酒和白酒工序无二。

只是过滤上多费点功夫,将原酒中所含的油类、酸类、醛类、酯类及其它微量元素,通过层层机械过滤及大量木炭过滤,过滤的越干净、越透明,透明的像镜子,越能证明是一瓶上好的伏特加。

至于伏特加的口感,除了酒香外,没有其它香味,口味凶烈,劲大冲鼻。

喝下去从喉咙开始,一直到肠胃,通体像火烧一般刺激,除了俄国人及少量外国人,少有人能喝下接近纯酒精度数的酒品。

当然,张一也见过嗜酒如命的人,伏特加绝对是酒鬼的春天,奈何国内伏特加大部分从国外进口,到消费者手里,一瓶大都超过百元RMB。

而普通消费者,购买伏特加大部分是为了制作鸡尾酒,兑果汁、兑饮料饮用。

实际上,世界上生产伏特加酿酒厂有很多,真正被俄罗人喝掉的反而不多,大部分是被全世界的酒吧,用于作制作鸡尾酒所使用。

鉴于白酒,回款缓慢,张一提到,“明年高粱种一百公顷足够,每年十万升、二十万瓶的样子恰到好处,今年太多了。”

白酒在米国没有市场,回笼收益时间太长。

陈叔笑道:“五十万升,发酵过后减量一成,也就是九十万瓶,看似很多,对于国内的消费者来说,只要东西好,还不够一个二线城市一年的消费量。”

张一哈哈笑了起来,“陈叔你的想法太相当然了,我以前在酒店工作,专职推销新酒,你不知道,新酒上市很难被客户接受,遇到夸张的客户,倒贴钱他都不敢喝。”

陈华反应两秒,“除非我们在电视和网络上铺天盖地打广告,提升知名度。”

张一点点头,“就是这样,没有两亿根本烧不出知名度。”

“有两亿打广告,辛苦酿酒干嘛呢?”陈华思维神反转。

张一苦笑道,“所以就很纠结啊,舍不得花钱打广告,只能少酿一点,避免辛苦被浪费。”

“那好吧,明年少酿一点,就十万升,不多了。”

“行,就这样吧。”

离开酿酒车间,立马感到一阵凉爽,里面真是太热了,四十度都不止,像蒸桑拿。

经过地库入口,张一打算进去看看,想想放弃,地库里除了一根金丝楠木、一千多吨酿酒用的大小麦,再无它物。

没有其它事情,跟安琪交待几句废话,张一带着手持拐杖、一瘸一拐的李知恩,坐上飞香港的国际航班。

张一本想带成熟稳重的彼得或者是杰里随行,又感觉两个西方大汉太招摇。

而且是去香港,又不是去墨西哥,带上受伤的李知恩,安全感足够用。

“BOSS,”商务仓内,李知恩和张一并排坐在一起。

“什么?”张一看着她眼睛。

“到了香港,我还想去买两套衣服。”

“...当然,没问题。”张一看着她的眼睛,反应两秒回答道,“如果你喜欢购物,你可以跟安琪或尼可一起,他们特别喜欢买衣服,当然你也可以一个人出去。”

没想到李知恩却摇了摇头,“我害怕逛街,小时候和父母赶集去买新衣服,那一次我永远失去了他们。”

“你走失了?”张一下意识问。

“我被一粒糖果骗走。”说到这里李恩恩惨笑一声,“我是不是很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