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曼苏尔的命令,两个团分成六个横阵排成一条横向的攻击阵线,向前压去。
“司令官,敌人似乎比我们想象的要慎重。”一名年轻的参谋军官在田方的身边说道。
“呵呵,还不是马广钦那个家伙刚才大显神威,将人家的给打怕了。”田方笑着说道。
“骑兵团到哪里了?他们有没有到位?”田方问道。
没等参谋回答,几名骑兵沿着河岸骑马飞奔而来,来人正是马哨还有他的几个手下。
“司令官,骑兵团已经就位,没有被敌人发现。”马哨跳下马报告道。
这才是田方手中的杀手锏。
东南联军并没有什么骑兵。秘鲁的骑兵基本上都在的南部的高原。
田方知道像拉蒙塔尼亚联军这样临时征募的乌合之众士气高不到哪里去,他们最怕骑兵的冲击。
“马哨,你暂时留在我这里吧,现在回去还容易暴露。”马哨是董书同身边出来,大家都认识他。
这个印第安小伙子现在已经能够说一口流利的汉语了,非常讨人喜欢。
“好的,司令官,不过总攻的时候,我要跟我的人一起参加进攻。”马哨说道。他生怕司令官将他留下来不给他参与进攻,他出来的时候可是跟部落的人说过,一定要杀掉超过五个白匪。
“好吧,你放心吧,杀敌是你的权利,但是你首先要听从命令。”田方笑着说道,下意识地要去摸一下马哨的头,不过想到这是在军中,伸出去的手又收了回来。
“打!”
见到敌人已经前进到一百码的距离。各个连队的军官下令道。
刚才见到敌人只派了三千人过来,田方知道敌人是要试探自己的火力。
这么点人,还不需要东华军发挥出火枪的距离优势。
田方下令在敌人的正面调集了六千的兵力,形成了局部的兵力优势。
同时要求各个连队将敌人放到燧发枪的射程之内射击。最然他们的线膛枪可以在两三百码的距离之外射击。
但是那样可能会让这些拉蒙塔尼亚联军知难而退。
这样一来,这场战争就不完美了,田方打仗跟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军官。
这是东华军立威的第一战,一定要打的漂亮才行。
只有歼灭战在田方的心中才算是完美的。
要想打歼灭战就要将敌人给吊住,消耗掉敌人的有生力量,在敌人要打退堂鼓的时候联合隐蔽在敌人后侧的骑兵发动总攻。
“砰砰砰……”双方的枪声几乎同时响起。
东华军这边有两个优势,一个就是有胸墙的保护。
因为火炮被歼灭,拉蒙塔尼亚联军没办法毁坏东华军的胸墙阵地。
胸墙在线列步兵时代经常用到,齐胸高的土墙不仅仅能够挡住敌人大部分的子弹,还能够给步兵射击的时候当作枪架,减少步兵射击的体能消耗,提高准度。
不过也就是在这种事先选定战场的阻击战中才能够使用。
防守反击的歼灭战术,复兴军用的最六了。
田方当然是深得其中的精髓。
首先就是要扮猪吃老虎,将敌人给拖住,不断消耗敌人的有生力量。
最后等到时机成熟,再给敌人最后一击。
这样的战术就跟狼群捕猎大型猎物一样,要先不断消耗猎物体能。
双方对射中,东华军这边虽然也有损伤,但是明显要比敌人少多了。
毕竟燧发枪是很难精准射击,依靠的是齐射的密度。
双方的对射已经持续了半个小时。
“将军阁下,我们人数上有所不足,我觉得应该全军压上去,刚才对面的东华人将两翼的步兵抽调了很多到正面去。”拉蒙塔尼亚联军之中,一名穿着上校军服的军官说道。
对面东华军的调动瞒不过的这边。
所以这名军官觉得这个时候可以采用他们原本就定好的战术,全军压上去。
这样可以让东华军左右兼顾不到。
只要突破他们防线上的一个点,就很容易引起连锁反应。这种横面非常长的防线的缺点就在这个地方。
“好,传令全军出击,按照原计划执行。”曼苏尔沉思了一小会儿终于下令道,他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战场之上。
在远处的战场上,他派出的三千步兵正抵着敌人的胸墙防线射击。
似乎是随时都可能冲破敌人的防线。
这么看来敌人的步兵似乎并没有这么强嘛!
他们所依仗的还是身前的胸墙。
这是胸墙,又不是城墙,并不是不可翻越的啊。
随着曼苏尔的命令下达,在一公里宽的防线前方,一个个拉蒙塔尼亚联军的横阵迈着步子,在鼓手的指引下一步一步向前前进。
“哈哈,鱼儿终于上钩了。”虽然对面的兵力几乎是自己的两倍,但是田方似乎一点都不担心。
这一仗打的实际上还是双方的情报差。
东华这边对拉蒙塔尼娅联军的情况了如指掌。
但是拉蒙塔尼亚联军对东华军却知之甚少。东华军之前除了统一印第安各部,发动了一些小规模的战争之外,还没有对外发动什么像样的战争。
在担任联军的指挥官之前,曼苏尔对东华军的认识,甚至要从印第安人那里总结出来。
好吧,也许是从骨子里面瞧不起华人和印第安人,这些人也没有花更多的功夫去调查东华军的情报。
“等敌人的援军到三百米的距离就开打。派人去问马广钦他的炮还打得响不,该他们冒泡了。”田方说道。
“信号手将信号弹准备好,随时准备对敌人发起总攻。”
总攻时间的选择最考验指挥官的能力。
田方虽然是出自特战队,但是他打仗并不喜欢用奇。
他更喜欢计算好双方的实力对比,堂堂正正地打败敌人。
就像这次战斗,他就没有在路上安排伏击。在这里的丛林中伏击敌人,非战斗减员太多。
热带雨林中处处是危险,尤其是在南美这种开发程度比较低的地方。
雨林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危险源。
所以田方选择在这里等着敌人送上门来。
而且,在秘鲁这里行军也是一件极为艰难的事情。尤其是东部的热带雨林,植被对道路破坏太严重了。
反倒是安第斯山上的道路极为发达。印加帝国历代国王有一个癖好就是修路。
他们在安第斯山脉之间修筑了大量的道路网,而且一直沿用到今天。
这也是为什么印加国都建造在山上,还能够统治整个帝国。
董书同将自己的大本营建在胡宁湖并不影响他今后的扩张,就是因为安第斯山脉上的道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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