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顾临朝淡淡应了声,在她对面落座。
温秾秾拿筷子捣鼓碗里的玉米。
王府的厨娘,原本是将玉米粒直接剥下来后,再与排骨一起炖煮的,但她觉得玉米棒子也一起煮,才更有味道,便提议将玉米切成一段段,扔进汤里一起煮。
她用筷子将玉米段串起,然后递到顾临朝面前,含笑道:“王爷,玉米这样吃更有味道哦,您试试。”
顾临朝看着她递到面前的玉米,迟疑了下,摇头,“本王不吃,你自己吃吧。”
温秾秾嘟了下嘴,她早该知道的,似他这样的人,肯定是要顾忌形象的,怎么可能直接上嘴啃?
她耸了耸肩,也没勉强,自己吃了起来。
顾临朝喝了会儿汤,抬起头,便见对面的女孩儿,手里握着筷子,小口小口地在啃着玉米。
雪白的贝齿,细细咬在玉米上,不知为何,这一幕,竟让他想到了土拨鼠。
想着,他有些忍俊不禁。
温秾秾很喜欢吃玉米,连续吃了好几段,自己碗里和汤盅里的都被她给吃完了,最后,她目光盯上了顾临朝碗里的玉米。
她咬着筷子,厚着脸皮道:“王爷最不喜欢浪费食物了,可您都不吃玉米的吗?”既然不吃,就别浪费了,给我吧。
顾临朝确实没吃玉米,这时听得她说的话,他愣了下,低头看了看碗里的两段玉米,霎时明白了她的意图。
这丫头,想吃他碗里的玉米?
他俊脸有些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