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宜兰就接触过许多国家的红毛,英吉利,葡萄牙,西班牙,法兰西,普鲁士。
只是因为太过于复杂,所以他不想接触那么多,还不如上山来得简单一些,只需要打猎,耕种就能活得好好的,而不像姊夫整天忙东忙西。
不过现在不一样,在其位,谋其职。
“随我来吧。”那人说完就带着都格力与部落的人,赶往那里。
一路上都是原始森林,一条像样的道路都没有。
如今可是三月份,天气可在十几度之间徘徊,湿冷湿冷的,偶尔还能见到一个黄红色的毒蘑菇,以及手臂粗的蟒蛇。
走了约半个时辰,就来到一个不小的部落。
不过在高山族人的语言里,部落称之为社,当然翻译或许不是这样,但也类似,而且大明大清也是用这个字,基本就成为了惯用。
也是几百人的阿美人村社,样子与先前那一个相同。
只是现在部落内的人都乱成一片,部落外可躺着几具尸体,基本都是中弹身亡,还有一个中了毒箭的印度人,早已经死透了。
都格力直接来到那个印度人尸体旁边,而旁边的谈判官,则看着尸体说道:“这会不会是英吉利人的奴仆。”
“很有可能。”
此时一群阿美人站在部落门前,看着尸体叽里呱啦地说道。
眼神中带有警惕之色,长矛弓箭都没放下,要是都格力这群人有什么过激行为,就立刻射杀。
“你们还有其他东西是他们的吗?”都格力用泰雅语问道。
只见人群中一位女子走了出来,将一面橙白蓝的旗帜拿出来,递给了都格力。
“红毛藩国旗”
旁边的谈判官顺口就说出是那个国家。
而都格力将国旗名字翻译给阿美人听,女子也开始说道:“那些人宣称这里为无主之地,为和兰王国合法领地,还想我们给他们提供帮助,最后打起来了。”(1)
都格力翻译成官话以后,谈判官皱起了眉头。
“彭韬,这难道很严重?”都格力问道
“这很糟糕,红毛藩对于这里不死心,我猜测那些人极有可能是探险家,他们开始探索此地,必定会有前哨站,也就是补给站,有可能是堡垒或是城池,我们该回去报告给首长。”谈判官彭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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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郑轩,依旧在忙着自己事情。
有许多小船来回于大船与沙滩之间,将人和货物卸了下来,又给花莲带来大量补充。
如今花莲已过万人,村子的规模不断扩大。
台东纵谷平原可是有一千多平方公里,而这么广大的地区,居住的不过区区一两万阿美人,属于重大土地闲置事件。
虽然现在整个平原跟亚马逊的热带雨林没有差别,但这些可都是丰富的森林资源,能够支撑宜兰的造船业,制造二三十艘二级战舰不成问题。
“老大,有大事发生,是一件大坏事。”拥有古天乐同款皮肤的王中正说道,还露出了雪白的牙齿,像是啃了白石灰一样。
骑来两匹马,拍了拍马背,想让郑轩上马。
“大事?”
“嗯,都格力刚刚回来,还有谈判官,他发现红毛藩的踪迹,而且还是一位探险家,看来我的麻烦并不小。”
“这他娘的麻烦,还真不小呀。”郑轩军眉紧促道,而后上马返回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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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清对荷兰的翻译为“和兰”,民间俗称为“红毛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