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仔细的端详着她,看着她变了的脸色,心也跟着不悦了起来。
果然,代枭说的没错,这个女人认识!
傅宸是谁?
安锦永远不会忘的,那是她的耻辱,十五岁的时候在H国的墨本尔克街捡到的一个男人,后来成为了是她的初恋。
因为他算得上十分英俊男人,懵懵懂懂的年纪,一段狗血的剧情,安锦跟他告白了,她长得美,一般不会有男人会拒绝她。
美女配帅哥,十分搭档。
安锦心里有一股子野性,叛逆期来的早,那男人的钱,她一分没有动,她就算是饿死也不会要他的一分钱!所以,傅宸觉的她很穷……
她的生活过的随意,吃最美味的小边摊,抽烟也打过架,偶尔冒出点文艺味,烫点纹身,染头紫发,搞个爆炸头,她那时候觉得够范。
也跟着一群富二代去飙车,飙车从来没有输过,这算她的拿手绝活。
赌博,输得差点没钱买裤衩,险些把自己赔了进去。
除了毒没碰,一个富二代该干的奇才事情,她都干了。
现在回想起来,恨不得掐死那时候的自己!够中二、够傻逼!
她在H国遇到了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的身份很普通中国人,但她却觉的真实,过的快活,跟他们活在一起没那么累。
她跟着他们走过每条H国的大街小巷,住过廉价酒店,四周涂壁都带着五颜六色的涂鸦,乱七八糟的一大片,宾馆的隔音效果到了晚上就显得很差,隔壁男女混战的时候,他们都能听见。
初觉得很尴尬,便放大了音乐声,他们越是这样,隔壁叫的越是狂浪。
笨笨是个忍不住,当场给放了首H国歌颂祖国繁荣昌盛的歌曲,音调调到了最大。
很……经典的歌曲……
笨笨冷笑:“我猜,那男人估计要萎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