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1章 官制与俸禄改革(2 / 2)

郡级:太守、诸杂号将军、京军四中郎将、九部卿各司郎中令、太中大夫(纳言官副职)。原:秩两千石,现:秩三百万钱。

副郡:郡长史丞、外镇中郎将、诸校尉、九部卿各司员外郎丞。原:秩比两千石(一千五百石),现:秩一百五十至两百万钱。

县级:县令、郡诸曹长官、都尉,原:秩六百石、千石至比两千石,现:秩六十万至一百万钱。

副县:县丞尉、牙门督、军司马,原:秩四百石至六百石,现:秩三十万至五十万钱。

曹级:县诸曹掾、曲军侯,乡老,原:秩一百至三百石,现:秩十万至二十万钱。

(注:公=国级,卿=省部。郡=地市,县就等于县)

新法实施之后,对于原本权重而俸薄的尚书令、侍中、黄门等相当于隋唐三省官的待遇强化,是最明显的。

同时九卿改九部之后,对于部属官员级别不清晰的问题也彻底做了厘清。不至于像原来那样令、丞属官高低混乱,有些部的丞甚至比另一些部的令还高。全部统一为尚书(卿)、侍郎(少卿)、郎中(令)、员外郎(丞)。

另外,这套新的官制待遇改革,还给因为地方重要性程度不同而升降小半级留了方便,也是避免官制本身太复杂级别太多。

比如因为京城非常重要,所以京兆尹仍然地位比外郡太守高出很多,甚至能高于某个州的防御使布政使,介于上卿和九卿之间,拿的薪俸也是特事特办专门定的,高于九卿低于上卿。

其他同类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州治所在的郡级别提高小半级,郡治所在的县提高小半级。其他郡、县有别的理由导致特别重要应该提级的,后续都可以一事一议、朝廷专门发文申明。

……

“这个新规看起来清晰多了,权、责、遇都互相匹配,职权大的责任也大,薪俸礼遇也高。桓灵以来为了卖官而设置的那些秩高而无权的荣誉官,算是彻底扫清了,要不就并入实权官,真是新君自有圣天子气象。”

“谁说不是呢,而且严格来说,这也不光是革除桓灵以来弊政,以‘位清高而无实权’的官位筹勋,那也不是近几十年的事儿了。自商鞅为秦行二十等爵始,就已经这么干了,那其实就是世官制的积垢,无非一开始卖的爵和封的官还分得清,越到后面越一团乱账。”

孙资、贾逵等人看完全部官制改革公告之后,由衷叹服,旁边的应考士子也普遍都是如此反应。

有识之士都已经看出,朝廷这次是要解决几百年来卖的官、勋贵酬遇官和因功劳才能授予的官的界限了,绝不允许再出现位高禄重却没实权职责轻这种不匹配。

不过,大家也都意识到,这样一改之后,很多要酬勋的事情就没法做了——比如历史上糜竺赞助刘备之功,就是给“安汉将军”这种高位的头衔,但权力可以小一点,来报答君主的恩人。

李素把所有高位虚官清理掉,肯定得进一步细化爵位,把官爵分得更彻底明晰,才能根本上解决这一块的缺位。

孙资、贾逵继续耐着性子往下看,很快注意到了后续的补救措施:朝廷宣布会在数月之内进一步完善爵位体系,确保除了列侯和关内侯之外,还有其他新爵,把筹勋所需的功能补上。

只不过这一块的改革跟目前的事务官设置、薪俸改革没关系,所以不用一起公布。

孙资等人便在揣测:莫非这是要完全恢复秦朝的二十等爵,或者是从中吸取更多要素?但总不至于直接开历史的倒车吧。

他们当然想不到李素的计划了。

但实际上李素觉得这种改革根本不触动利益,只要刘备觉得新改革不至于导致爵位贬值或者泛滥,而且确实是在“精兵简政”做减法,那么减二加一这种妥协绝对是可以接受的。

李素已经想好了把季汉的爵位最高提到不设祖庙的郡公,反正这事儿袁绍也已经帮大家探过路了,后续的反抗应该不至于激烈。

剩下的列侯和关内侯以下,需要恢复周礼的伯、子、男,这也非常容易接受。如今列侯当中比较低的一些存在,也可以往伯、子里面归并。

一部分子爵和男爵的地位,会低于目前侯爵里最低的关内侯。同时又不至于含金量低得跟秦二十等爵里那些赐给有功百姓的民众爵位那样泛滥,所以还是可以充分筹勋的,还避开了“白马之盟”封侯门槛太高的问题。

搞定了相关事务,李素也总算是为新皇践祚以来的选官、用官、官员待遇三大问题都理清了脉络。他也总算可以安心去襄阳,操心他自己的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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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过渡章节,就这样了……改革细节比较流水账,一章带过吧。